河南省政协委员刘晓良:建议建立“农民退休”制度

图为河南省政协委员刘晓良

“现阶段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农村老人缺乏经济保障。此外,现行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低,大部分农村医疗条件、老年活动场所设施差,就医看病不方便,文化生活更是缺乏。”

1月13日,河南省政协委员刘晓良在河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建言,应建立农民退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实施办法和运作模式。对65岁以上的老人按照相关制度领取退休金,逐步提高退休金标准,且相关标准向农村高龄老人、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老人进行倾斜,最大程度保障农民失去劳动能力后“老有所养”。

河南是人口大省、农业农村大省,最新资料显示,河南常住人口9883万人,农村常住人口4304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家庭户为1167.9万户。

“十四五”期间,河南省将进入第二个农村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期,老龄化进程将明显加快,家庭结构呈现出小型化、少子化、空巢化趋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减弱,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为此,刘晓良建言:“为确保农民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全社会要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要共同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抚养老年人的法定义务。例如开展‘孝心子女’‘敬老模范典型’和‘温馨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

同时,他还建言:“要保障农村老人基本医疗救助,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村居卫生室、诊所、乡镇卫生院为依托,加强农村老人日常健康服务,在老人的医疗保障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全覆盖。”(王芮、潘传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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