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变更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海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资产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2)中关于东海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3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3号》其中关于“3-10 搬迁补偿事项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调整影响公司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增加2,402万元。
一、变更资产处置会计处理方式概述
(一)前次公告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关于拆迁补偿损益的相关处理意见,考虑公司与搬迁相关实物均已灭失,按照会计处理谨慎性原则,把相关资产损失计入2022年;同时,为符合配比原则按交付土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确认补偿收益,最终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下降约2,40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2023年2月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3号》相关规定,公司将东海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报废的资产及其他相关费用(扣除残值变卖收入)共计19,082万元拟暂时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相关搬迁补偿款约52,340万元待所有地块完成交接时,确认资产处置收益,并终止确认前述“其他流动资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变更搬迁补偿会计处理方式是依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则进行的变更,与公司业绩预亏公告金额无重大差异。前次预亏公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亿元到-1.70亿元。本次调整后净利润仍在上述区间内,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