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联科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发布

2025年5月9日消息,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发布了关于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了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于 2025 年 5 月 9 日 9:00 在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30 号高新东方科技园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贾幼尧先生主持。现场出席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180.0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本所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申请 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等,这些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一致,且不存在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由专人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其中第 8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创联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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