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车祸身亡同时捐献器官:家属的这番决定,为何算弥合性疗伤?

安徽宿州,一对五旬夫妻车祸身亡后同时捐献器官的事情触发温情围观。事情的梗概是:车祸发生后,虽然当事夫妻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但抢救数日之后,两人依旧处于脑死亡状态,悲痛之余,家属决定将二人器官捐献。据记载,这是“国内第一例夫妻同时捐献器官”的病案,并且这对夫妇捐献的器官将会挽救6位肝、肾衰竭患者的生命,同时会让4位眼病患者重见光明。

有必要说明的是,家属在谈到捐献意愿的时候,特意强调当事夫妻生前比较热衷帮助人(无偿献血,乐善好施),所以家属才会有“将生命延续下去的决定”。然而在这种较为浪漫的构建之外,其实更为重要的是对家属的弥合性疗伤。

毕竟对于当事夫妻车祸身亡这件事情来讲,除却他(她)们自己的不幸之外,最为直接的悲恸便是家属的难以直面。甚至从“死亡的意义”来讲,如何处置逝者的遗体及身后事,往往是之于生者而言的。并且这种关系始终是相互依存的,既存在生者对逝者的守望,也存在逝者对生者的支撑。

这就使得死亡并不代表个体的彻底消亡,只要逝者生前亲密关系链条中的人们还活着,并且还在意逝者的人格完整,那么逝者的离去也只是肉身符号的消失,而之于逝者生前人格的组成部分“信念、记忆、欲望和目标”依然会被继续留存,直到亲密关系链条彻底消亡后,逝者的存在才会无差别的被汇入人类的历史记忆。

只可惜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器官捐献”依然是少数人的选择,这使得被誉为生死摆渡人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往往并不被“病患家属”(脑死亡情况下的病患)待见。因为在国内的“死亡观”中,始终都有“留全尸”的说法,这也使得在争议案件中,有些家属为“留全尸”都不愿意进行尸检的主要原因。

从这个层面上讲,想让更多人参与“器官捐献”这场生命接力赛,依然是不那么容易的,所以媒体在报道的过程中特意强调“国内第一例夫妻同时捐献器官”的说法,可能也是为让人们知道,在固守传统“死亡观”之外,还有更为值得敬畏的“捐献观”存在,而这也是“夫妻车祸身亡同时捐献器官”事件中比较值得玩味和追问部分。

依照物理主义者说法,人只不过是肉体,再没别的。并且他(她)们相信心灵胜过相信灵魂。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心灵和灵魂都是抽象的,但是就当下人类对于自身的科学认识来讲,更多把心灵作为谈论肉体能力的方式,因为但凡讨论灵魂就会进入非物质状态和神秘空间。

只是就现实生活中来讲,凡是没有受过“死亡观”方面科学训练的人,其实对于死亡的认识都是比较混乱的。普遍来讲,只要人们对死亡的认识不妨碍周遭的良性秩序,基本上也没必要去刻意纠正。但是要想让器官捐献变得更为寻常化,最为根本的触发,还在于人们对于生死观的持续觉解。

就比如家属决定捐出已经脑死亡的至亲的器官,从根本上都是需要做心理建设的,而这个过程其实也是对生命的另一种看待。比较常见的自洽认识是:“至亲虽然死亡,但是他(她)的某部分器官还活在这个世上,这本身就是生命的延续。”

另外关于“器官捐献”,其实也是有前提条件的,一般来讲都是在突发事故中被造成脑部疾病的人,比如车祸的病人达到脑死亡的标准后,并被证实脏器功能良好的情况下,器官捐献协调员才会介入,并且被证实为脑死亡的人,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能再次活过来的,比心死亡更为准确。

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家属的负疚感可能更多停留在“传统风俗”和“科学新知”的交错之中。“传统风俗”强调保留肉身的完整性,其实也是家属之于逝者的某种敬畏,而“科学新知”强调的生命的延续性,则是把生与死更直观的勾连起来。

从根本上讲,“传统风俗”和“科学新知”之于逝者都是充满敬畏底色的,只不过“传统风俗”更强调与抽象灵魂的弥合,而“科学新知”更在乎现实生命的救助。就现在来看,虽然人们会觉得科学新知比较崇高,但是真要是落实起来,依然不那么坦荡。

说到底,“捐献器官”既是个残酷的过程(对脑死亡患者家属),也是个重生的过程(对接受器官捐献的患者及家属),对于逝者家属来讲,虽然并不会看着医生动刀摘下至亲的器官,但是想到至亲难留全尸,总还是会有戳心之痛扑面而来。与此同时,“捐献器官”如果达成,它本身意味着濒死者及家属有重生的机会。

实际上,强调这方面情理曲折的文艺作品其实有很多,但多数时候还是更多把浪漫主义的一面表现得更重。可事实上,遭遇不幸的家庭,在面对器官捐献协调员时,即便会短暂地沉浸于浪漫主义的说辞中,但在未来的疗伤过程中,总还是会泪流满面。

要知道,绝大多数人的“死”都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先是这儿,再是那儿,一步一步终于完成。当然这也符合人对于死亡的态度,从恐惧到最终的接受。可对于飞来横祸下的“死”就不同,它不仅会摧毁个体,也会摧毁亲密关系中的家属们,起码如“夫妻车祸身亡”这起事故来讲,可能会成为家属的永生之痛,而器官捐献更像是意义念想的具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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