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电科院(SZ300215,股价5.83元,市值44.21亿元)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传票》和胡醇的民事起诉状。胡醇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上市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作出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紧急临时)会议决议。
此前的1月12日,电科院披露,董事会决定更换公司董事长、董秘。但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董事赵怡超在反对理由中提到,更换董事长的背景是胡德霖(现任董事长)与胡醇父子间的矛盾。而胡德霖与胡醇也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双方均已提起诉讼
1月12日,电科院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紧急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当时,相关议案获得通过,胡醇的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被免去。但胡醇对此存有异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胡醇认为,电科院仅提前一个多小时通过微信转告方式通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对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涉及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日常经营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且《会议通知》、《会议议案》以及召集人均未对本次会议以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因个人原因不再适合担任”职务的情况予以说明,剥夺了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充分了解、研究、讨论和判断的知情权和表决权,足以对决议事项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议的决议事项,不仅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并也将对众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实际上,由于矛盾冲突问题,早前电科院便已经起诉了胡醇,要求其归还公司印章。据电科院2月8日公告,2022年11月1日,前董事长胡醇未遵守规定,要求电科院员工陈凤亚,将电科院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胡醇)、合同专用章三枚印章送至胡醇指定人员,其后上述印章再未返还至电科院。
胡醇董事长职位被免后,电科院即要求胡醇返还公章,但其一直未予以回应。电科院表示,因胡醇任职期间擅自将印章带离经营地点消极拖延用印,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后拒不返还印章,使大量经营合同、文件无法处理,带来包括银行续贷无法完成面临资金链断裂等经营风险,作为上市企业,一旦无法正常经营将造成股东包括大量股民的利益遭受巨大损失,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负面影响极其恶劣。
因此,电科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醇归还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胡醇)、合同专用章。
独董:罢免系父子矛盾
据公告,电科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紧急)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罢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醇以及董秘费振俊的议案,并改选宋静波为董事长,李杰为总经理,刘丹丹为董秘。
在此期间,独立董事赵怡超对相关议案提出反对意见。其提到,更换董事长的背景是胡德霖与胡醇的矛盾。
在回复函显示,董事会曾表明了罢免胡醇的原因,“关于胡醇先生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个人原因的特别说明:一、胡醇先生人一直不在国内,未到公司现场工作,造成公司决策效率低下;二、发给他的请示、函件目前也不予回复;三、公司目前经营所需的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被他带走,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
但胡醇对此说法完全不认可,其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中表示,他于2021年底因陪胡德霖出国就医治疗至2022年12月,电科院运转正常,所有业务由相关人员向其汇报,胡醇本人审批,公司正常运转,不存在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的问题。从2022年12月开始,公司的财务总监刘明珍、监事陈凤亚、董事朱辉、董事宋静波等人,开始不向他汇报工作,不回微信不接电话,是公司内部的人不理他而非他本人不回复函件,前述人员在不与他联系和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支出等工作。在董事会召开时胡醇对于主持人所称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原因作出了回应,但刚说了两句便被主持人静音,不允许他发言,主持人故意不让其他董事听取他的意见,恶意阻止各董事全面核实后作出正确决策。
2月28日,胡醇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与上市公司方面尚未能协商一致,目前的司法程序是针对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