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6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41,71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1%,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353,98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5.35%。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41,712,242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65,801,5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9.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5%,融资余额剩余为1,782,050,000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98,187,5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6.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7%,融资余额剩余为1,301,930,000元。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将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卫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质押置换及质押展期、自有资金等。

3、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卫国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6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岳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交通银行岳阳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技术公司”)之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自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唐山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中国银行唐山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技术公司”)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江苏银行“分期通”业务合作协议》,公司为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下游经销商之间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公司将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推荐经过审核的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经销商作为本次在江苏银行北京分行融资的借款人。公司对全部借款人的融资本金担保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方雨虹”)与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农商行”)分别签署《保证合同》,四川东方雨虹分别为购买四川省德阳市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四川迈斯威尔电气有限公司、四川宇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向德阳农商行申请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合计为1,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岳阳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0,000万元,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0,000万元;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100亿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为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岳阳技术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499.05万元,均为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岳阳技术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20,000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000万元,均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唐山技术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30,000万元;公司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余额为32,753.76万元,均为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下游经销商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000,000万元;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5,000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岳阳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0,499.05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0,499.05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2,000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7,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公司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金额为42,753.76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2,753.76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90,000万元;四川东方雨虹对工业厂房购房企业的阶段性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4月2日;

2、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扬帆大道13号;

3、法定代表人:徐东;

4、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岳阳技术公司86.36%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99.69%的股权)持有岳阳技术公司13.6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岳阳技术公司资产总额2,396,015,395.74元,负债总额820,866,811.4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14,744,497.4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575,148,584.33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43,058,184.63元,利润总额209,287,202.05元,净利润178,307,379.76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岳阳技术公司资产总额2,367,907,589.65元,负债总额763,763,416.9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758,220,389.0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604,144,172.70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9,095,584.26元,利润总额35,508,369.88元,净利润30,150,096.62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岳阳技术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6级。

8、岳阳技术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8月26日;

2、注册地址:唐山市丰南沿海工业区荣盛街18号;

3、法定代表人:于杰;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唐山技术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唐山技术公司资产总额1,188,856,068.54元,负债总额383,533,749.8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081,340.75元,流动负债总额154,817,555.9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805,322,318.7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39,470,555.04元,利润总额188,370,328.92元,净利润161,536,603.55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唐山技术公司资产总额1,146,533,419.34元,负债总额320,548,861.0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23,654,261.6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825,984,558.30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7,666,938.55元,利润总额24,812,076.34元,净利润21,090,264.89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唐山技术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9级。

8、唐山技术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四川迈斯威尔电气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8月7日;

2、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3、法定代表人:李自辉;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机电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维修、安装;电子元器材、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仪表、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的销售及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李自辉持股比例为52.25%,股东满长华持股比例为20%,股东兰洪宣、刘朝中、邹文超、杨万华及张孝贤合计持股比例为27.75%。四川迈斯威尔电气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迈斯威尔电气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845,249.72元,负债总额2,686,364.0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686,364.0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6,158,885.64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642,440.81元,利润总额1,958,664.49元,净利润1,855,152.55元(2023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四川迈斯威尔电气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590,849.14元,负债总额6,685,683.5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685,683.5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7,905,165.58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128,462.55元,利润总额1,746,279.94元,净利润1,746,279.94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四川迈斯威尔电气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四川迈斯威尔电气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名称:四川宇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9月23日;

2、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路北侧;

3、法定代表人:聂义辉;

4、注册资本:301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模具制造;铸造机械制造;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安装与维修;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热塑性高分子材料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环保耐火材料制造;新型隔热耐火材料制造;绿色耐火材料制造;销售耐火材料;耐火材料制品制造;销售耐火材料制品;合成材料制造;销售化学合成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制容器制造;生物质能原动力设备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节能型建筑材料及制品专用机械零件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铜冶炼;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不含危险化学品)。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聂义辉持股比例为99.67%,股东秦吉刚持股比例为0.33%。四川宇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宇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182,549.22元,负债总额4,595,739.0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4,595,739.0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9,586,810.2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736,760.83元,利润总额2,081,113.76元,净利润2,081,113.76元(2023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四川宇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268,714.22元,负债总额4,169,052.6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4,169,052.6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0,099,661.57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8,839.78元,利润总额512,851.37元,净利润512,851.37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四川宇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四川宇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岳阳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3、担保金额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4、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唐山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金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千万元整。

4、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之间的《江苏银行“分期通”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3、担保金额

甲方对全部借款人的融资本金担保上限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4、保证范围

乙方与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以及借款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四)四川东方雨虹与德阳农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债务人将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借款本息全部结清并终止借款合同或已办妥以合同债权人德阳农商行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则本合同所担保的该笔借款的保证责任解除。

3、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合计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其中对四川迈斯威尔电气有限公司、四川宇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分别为伍佰万元整。

4、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游经销商提供担保,是为有效地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亦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其中,岳阳技术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岳阳技术公司86.36%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99.69%的股权)持有岳阳技术公司13.64%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岳阳技术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中,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同时,本次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公司将采取经销商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为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被担保人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入园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13,208.06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6%。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0,454.3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4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2,753.76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49,208.06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83%。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05,454.3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43,753.76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4%。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岳阳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唐山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之间的《江苏银行“分期通”业务合作协议》;

4、四川东方雨虹与德阳农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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