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小平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小平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四处处长、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办理、项目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44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小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小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了庭审。
该案将择期宣判。
陈小平简历
陈小平,男,1953年1月出生,汉族,山东胶南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年11月至1981年6月,先后服役于济南军区、海军部队;
1981年6月至1993年6月,历任安徽省公安厅八处、四处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3年6月至2002年2月,历任安徽省公安厅四处副处长、处长;
2002年2月至2009年4月,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9年4月至2013年3月,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2013年3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