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南昆山蓝天云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假宣传,将溪水加热宣传为真温泉,被惠州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签发的执法文书显示
经查明,“温泉”是泉水的一种,是从地下自然涌出的,泉口温度显著地高于当地年平均气温的地下天然泉水,并含有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的矿物质泉水,水温一般在20摄氏度以上。
当事人广东南昆山蓝天云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从酒店附近的溪流引入山水,然后通过电加热的方式,再将热水放入泡池,当事人无法提供温泉水的证明及相关开采许可证,当事人实际无温泉。
另查明,当事人在其酒店大门招牌及LED屏幕分别标有“蓝天云海温泉度假酒店”,于2018年9月28日与某旅行平台签订了合同,并于2019年五一节前在某旅行APP上发布房源并在页面宣传其酒店内设有温泉池,于2019年4月19日在某团购APP上发布房源并在页面宣传其酒店内设有温泉池。
当事人制作发布其酒店内设有温泉池的广告语,目的是为了宣传推广,增加酒店在网上的卖点,但其未能提供其酒店内的泡池所使用的水为温泉水的相关证明。综上,可认定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
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检查的平台后台数据,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等,合计发布该广告费用为3737.670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三十六条,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酒店罚款5000元。
10月24日下午,该酒店工作人员表示,酒店没有温泉,只有由山水加热的泡池。
目前,在该酒店发布房源的旅游订房平台上,酒店名称显示为“龙门蓝天云海酒店”,“温泉”二字已被去掉,而酒店亮点部分,则已无温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