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中国辞退澳籍“跑步女”,我国劳动法管的着这事吗?

刘晶 律师 公众号:刘律聊法

近日一则澳籍华人女子返京拒绝隔离,还面对社区防疫人员的劝说大喊“救命骚扰”的视频引发热议。她不佩戴口罩外出跑步锻炼,对待防疫工作人员还态度十分的“豪横”,一下子成为网上热点网红。当然了,视频一出就引来众多网友的一片声讨。

据网友爆料,该“豪横”跑步女子系德国拜耳中国公司的员工。而因事件影响较大,3月17日,拜耳公司已发表声明称已将该女子辞退。

其实这个事件有点意思,“跑步女”虽然是黄皮肤华人,也说的一口流利倍棒的中国话,但是从国籍管理上讲,她已经不是“中国人”了,她的国籍是澳大利亚,而非中国。严格上讲,她属于“澳籍华人”。她所在就职的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拜耳(中国)有限公司是德国拜耳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它的企业注册地在上海,登记机关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那么一个外商独资企业辞退一名自己雇佣的外籍职工,中国的劳动法管得了这件事吗?假如被辞退的澳籍华人跑步女认为辞退违法,要在我国提出劳动仲裁,我国管得了这事情吗?

答案是:我国完全有管辖权,适用我国劳动法。拜耳中国有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辞退她。同时,被辞退的澳籍华人跑步女也有权在我国提出劳动仲裁。胜败结果先不谈,但她的权利还是有的。

我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拜耳中国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劳动法管辖没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此次拜耳中国是辞退了澳籍华人跑步女,所以这个具体事件适用劳动合法也没问题。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所以依据此规定,被辞退的跑步澳籍女员工若是在中国提出劳动仲裁也是没法律障碍的。

当然了,你能提出权利请求是一回事,你能不能赢又是另外一回事。那换句话讲,就是拜耳中国公司火速辞退澳籍华人女员工合法吗?

具体合法与否主要是看跑步的澳籍女员工具体干了什么,和拜耳中国以什么理由辞退她了。

首先从法律来看,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前的资料看,澳籍跑步女女子只是不遵守我国抗击疫情的政策,目前她自己还不是感染者,也不是病毒的携带者,其执意要跑步不听劝的行为,尚并未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她并不符合上述解除一、三、四、五、六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就是说拜耳中国并不能以这几项为由辞退该女子。

根据拜耳中国发布的公开声明来看,拜耳公司说的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那么辞退她的最有可能的理由就是该女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拜耳辞退她是否合理合法,就关键看公司制度是否有类似约定,和公司制度对其起到的约束性大小了。

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生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

2、公司的规章制度制订必须经过民主程序。

3、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有公示程序。

正常情况下,像拜耳这样的大型外资企业对合同的管理和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甚至是严苛的。我相信作出这样的辞退决定也不是公司一个老板头脑发热拍板决定的,是肯定经过公司法务部门、合规部门讨论论证过的,肯定事先做了合规性审查。往往在大型企业制定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的时候都会留一个可大可小的“后门程序”。就是通常的企业《员工守则》都会留有一条类似于:“给公司造成严重的声誉损害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这样的表述。

此次这名女员工的行为被拍摄下来并被大家广泛所知,大家都知道她是拜耳公司的人了,而拜耳还刚刚在1月26日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总价值1100万元的急需医疗物资。可以说才树立了没几天的良好的抗疫社会公益形象一落千丈,公司形象不但受到严重打击,良好商誉也蒙羞,你说现在让拜耳中国怎么办呢?

不管怎么说,当前来之不易的防疫结果十分宝贵,虽然国内形势有所好转,但是也不能掉以轻心。拒绝正当的防疫管理,耍横卖宝更是不行,中国人不行,外籍人士更没资格高高在上,搞特殊化,抗疫防疫容不得“巨婴”来捣乱。

话又说回来,此次事件中爱跑步的澳籍“跑步女”是彻底输了,输了脸面,输了工作。我们防疫战线也差点输了,要不是人民群众及时发现隐患,险些被钻了空子。拜耳中国公司却意外的赢了,甚至有危机公关性质的及时辞退活动还收到了很多网友的点赞。不得不说,外资企业的厉害,不但厉害在产品,更厉害在对社会事件和所在国家法律的精准解读和适用上。姜还是老的辣,不服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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