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董事吕大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吕大伟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职务。吕大伟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后即时生效。吕大伟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及/或监事会没有意见分歧,亦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的证券持有人、债权人及/或本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因此变更为:执行董事廖湘文先生(临时主持)、非执行董事戴敬明先生、独立董事李飞龙先生和独立董事缪军先生。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对吕大伟先生在董事会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