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利部消息,8月3日,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就江苏省南京市秦淮河大堤违建房屋问题约谈江宁区人民政府、南京市水务局以及江苏省河长办负责人。
此前,7月28日,江宁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9名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
8月3日,魏山忠就江苏省南京市秦淮河大堤违建房屋问题约谈江宁区人民政府、南京市水务局以及江苏省河长办负责人。
魏山忠强调,河湖管理、防洪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江苏省各级河长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反省秦淮河违建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魏山忠指出,要严肃处理秦淮河大堤违建房屋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抓紧组织论证秦淮河大堤工程安全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防洪安全隐患及时实施必要的补救措施。
魏山忠强调,要依法依规抓紧提出后续清理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职责,特别是区级河长责任,做到真履职、真尽责;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四乱”问题,特别是重大涉河违建、围垦河湖问题,强化暗访督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指出,秦淮河大堤违建房屋问题得到了及时处置,但江苏省有关地方和部门一定要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把水利强监管落实到位。
江苏省河长办、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等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诚恳接受批评,将按照水利部要求确保问题依法依规整改到位,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防洪安全。
7月28日,江宁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9名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
给予违规建筑建设主体江宁区城建集团党委通报问责;给予区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许世新党内警告处分,经组织研究免去其党委书记和董事长职务;给予区城建集团总经理乔红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城建集团副总经理郭霖华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行业监管主体江宁区水务局局长芮雪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水务局四级调研员赵志勇予以诫勉;给予区堤防水库管理所所长丁健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对“河长制”责任主体东山街道党工委书记许守江(秦淮河干流该河段街级河长)予以诫勉,给予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道河长办主任潘家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党委书记刘宁(秦淮河干流该河段社区级河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月25日,多家媒体报道秦淮河杨家圩堤段违建房屋问题。水利部高度重视,鄂竟平部长提出明确要求,魏山忠副部长当即批示要求迅速组织查明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注。
经调查核实,媒体反映的5处房屋建在秦淮河右岸堤防背水侧,房屋建筑面积4528平方米,涉及占压堤防及其管理范围,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媒体曝光后,7月26日晚,江苏省组织对侵占秦淮河大堤的5处违建房屋进行了清理整治,考虑到目前秦淮河水位较高,除暂时保留房屋框架结构以避免堤防产生位移、沉降外,房屋门窗、装修设施、砖砌墙体等已拆除,并实施了部分土方回填,完成了阶段性拆除任务。 文/本报记者 刘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