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四川省内江市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报告(政策规划)

车研咨询发布的《(十四五)2021-2025年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福建省与9地级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包括政策规划、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动力锂电池产业链、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

(一)内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规划

1、《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2018年到2020年,内江市将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分别为1400辆、2000辆、3300辆(分别含节能汽车)。

对在内江市购买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且在内江市上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2、内江市财政局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8号建议答复的函(2020年7月)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 138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补贴标准,营造公平环境,中央要求地方应完善补贴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因此,我市暂停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申报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

根据财政部要求,目前,市财政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对全市2017-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统计,为争取上级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做好基础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市财政局将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紧密配合,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待中央和省重新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后,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尽快出台我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申报实施细则》。

3、《内江市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2020年11月)

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城市公交、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增或下线更新城市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达到50%以上,落实中央和省延续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至2022年底。

(二)内江市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

1、《内江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到2020年,全市力争建成运营17座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力争两区城区11座,三县城区各2座。力争建成充电桩9150个,其中两区城区各2500-3000个,三县各1500-2000个。充电桩主要在新建的住宅小区、商务楼、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停车场设立。可按照停车位的10%-20%比例配套建设交流充电桩,其他车位则预留充电桩接口。已建成住宅小区、商务楼、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停车场可根据实施条件逐步完善建设交流充电桩。考虑到示范效应,2016-2020年,可根据各县(区)经济水平、人口密度及土地面积等情况适当调整。“十三五”期间,内江市规划综合性电动汽车充电站17个、充电桩9150个,预计投资11.56亿元。

2、《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对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投资新建并竣工投运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含换电、无线充电等),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20%、最高200万补贴。对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用车位安装建设充电桩,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对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群(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并竣工投运,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

3、《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5月)

(1)充电服务企业依法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5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电服务费最高指导价格为0.60元/千瓦时,鼓励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向下浮动充电服务费。换电服务费、电池租赁费、电池维护(保)费等暂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

(2)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政策宣传,严格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相关充电设施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等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今后国家另有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4、《2020年内江市市级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10月)

到2020年底,在市级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内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8根。

5、《内江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0-2025)》(未编制完成)

预计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约55000辆,其中内江市中心城区约32000辆。为保障新能源充电汽车充电需要,规划公共充换电站16座、公共集中式充电站26座、公共交通专用充电站13座、加油加气站增(改)充电站25个、县区中心站11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停车场)充电桩44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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