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1斤黄檗树,犯法! 判刑罚款10000元

东北网11月13日讯(记者 佘雨桐)采蘑菇、挖野菜、摘松塔,这是平常行为,有些植物不能采摘,比如黄檗(bò),称黄菠萝。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属于渐危物种。违反法律规定收购黄檗,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

王某在鸡西市梨树区木耳大市场经营收购农产品项目,听说黄檗树皮具有工业价值和药用价值,便私下开始收购黄檗树皮。

2020年6月,王某在经营场所以每斤3元的价格收购八袋黄檗树皮,按重量500斤支付1500元价款。

梨树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线索,称王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树种。经鉴定,送检的树皮为黄檗树皮,属国家重点保护树种,保护等级为二级,总重量为572.5斤。

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行为构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结合案件情节及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扣押在案的黄檗(黄菠萝)树皮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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