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决定性的唱片公司在哪?

近十几年唱片业的衰落无需赘言,未来,还会有传统唱片公司类型的经济体存在吗?我认为会。虽然行业看起来奄奄一息,但唱片公司在音乐工业(music industry)中仍负担着一些功能。在这些功能有足够好的替代品或进化品出现之前,唱片公司还不应该死去。 如果可以有所期待的话,下一个具有影响力、甚至具有决定性的中国唱片公司会来自哪里?我猜测,很可能,而且应该从互联网企业中孵化出来。 孵化方式可能有很多种:大型互联网公司事业部的新部门、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离职员工带着人才和资金创办的初创公司、已有音乐类网络公司的业务扩张、风投扶持的横空出世的草莽企业家,都有可能。但无论这个公司以何种方式产生,吸取多少传统唱片业的血液,它都必须带着绝对的互联网和数字时代基因,才可能成为一个决定性的唱片公司。 届时,“唱片公司”这个名称应该会被弃用,用回“音乐公司”或者“录音制品公司”的说法,因为“唱片”将会成为收藏界的名词,而这新公司,是实实在在要在市场里扑腾,掀起腥风血雨,大把捞钱的。 1、唱片公司投资职责仍无人接手 很多乐迷,尤其是摇滚乐迷不喜欢唱片公司,认为他们一身铜臭,垄断版权,逼迫天才摇滚明星去做弱智电视节目,从乐队的演出费中抽取不义分成,没有创新力,一副黑社会做派。摇滚乐手太招人喜欢了,行业中的“劲爆”一面,往往通过受媒体宠爱的摇滚乐手之口而被过分放大,以至失真。当一张专辑展示出非凡之处时,许多人都认为这全是因为帅主唱的出众才华,却少有人能看到唱片公司于其中付出的努力。 唱片公司扮演的角色,是艺人的发掘者、投资者、咨询者。他们为乐队提供生活资金,保证其创作自由,保证家境不富足的新音乐人不必放弃刚刚展露的音乐才华;他们为乐队提供设备购置资金,提供包括录音混音、指导教师等专业人才在内的技术支持,保证乐队能够得到更丰富的物质资源和更好的制作条件。 唱片公司中眼光毒辣的A&R部门有着更大的作用,这些对音乐的发展方向有着良好嗅觉的人会为乐队提供建议,尽量帮助他们的音乐不因为乐队成员的性格弱点或什么偶然因素而滑向灾难。因为拥有更多的行业经验和更开阔的视野,他们可以帮助乐队规划长远的走向。这些都很可能化为几个特殊的音符或段落,对作品的成功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发掘、投资、咨询,对于音乐人来讲,这三个绝无仅有的角色目前仍只有唱片公司可能担纲,但他们已经有心无力。行业的收入得不到保证之后,这些投资向的、需要花钱的业务都被视为成本部门,进而被弱化,但此举让唱片公司失去了造血能力——不怪他们,行业在失血,造血又有什么用呢。许多公司只运营自己的版权遗产,让已成功的艺人吃老本儿,去走穴演出,出精选集,在败落时挥霍最后的家产。 2、互联网也需要内容创造者 几年前,人们还在称赞MySpace,说它让全世界喜爱音乐的人有了更多的出名机会,国内网站和选秀节目也造就了不少“草根音乐人”。不需通过中介,音乐人的作品就能直接传到歌迷耳中,这情景看起来相当迷人,于是,认为唱片公司没必要存在的论调也铺天盖地。 的确,网络压缩了音乐人从“种子”到“发芽”间的过程,但几年过去了,我们应该反思并且注意到,没有唱片公司的扶持,大多数“发芽”之后的音乐人都失去了持续发展的机会。那些轻易露头的小苗,往往被网络一次性消费后便遭遗弃,长不成大树。像以前一样从初出茅庐的歌手慢慢成长为受广泛认可的大众明星的案例少之又少。 数字音乐革命中得到壮大的网络公司和新媒体,没有接手唱片公司发掘、投资的角色:经营内容的互联网公司仍然死抱着它的渠道商身份,甚或有不少还做偷鸡摸狗卖盗版的勾当,新媒体用上了新介质,但也不过是沿袭了旧媒体的中介和炒作职责。他们都没有为乐队和新歌手提供实在的扶持。 如果没有人接手这部分功能,中国音乐行业就没有发展前景,将会被一直限制在欠发达程度。互联网公司,哪怕是提供盗版MP3的互联网公司也知道,若音乐产业持续萧条下去,这部分业务有可能面临消亡。当然,几个门户不做音乐频道,在线试听不更新,再倒掉几个音乐杂志,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人们对听新歌的需求不会消失,所以商业界面对下面这道选择题时,应该没有两难可言:对一个产业的失血放任不管以至消亡,和在产业低位时进行投入将来获得高溢价相比,哪个更好? 3、托生时不要选hard模式 中国唱片业正在进行的低位整理,需要以一个新秩序建立者的出现来宣告完成。中国需要一家足够强大、并运行“好商业”的唱片公司,但中国的唱片业有一些具体情况:在这里,唱片行业从未真正发展壮大过。这一行里的大国企是中国唱片总公司,业务以发行出版为主,对象艺术家是体制内资源,无需唱片公司供养。受限于国企身份,以及音像与意识形态息息相关、受控严格的特质,中唱总公司(即便麾下有曾经相对活跃的中唱广州公司)虽财力雄厚,但不会有市场化意义的上佳表现。 其他民营唱片公司并未完成原始积累,就被拖入了网络时代,受困于恶劣的行业环境,投资额和收入额较之其他行业实属九牛一毛,发展速度也都很慢。因此,这家有决定意义的新唱片公司不太可能从已有唱片公司因袭并转型得来,因为已有的唱片公司缺乏必要的资本积累和商业文化积淀,自身的完型都未达到,谈何转型。而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在有史以来最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发展最快速的行业中摸爬滚打而来,商业运作水平已经是中国唱片业很难企及的高度。 其实,即便有钱有历史,新的唱片公司也不会由旧唱片公司转型得来。从国际案例看,索尼、华纳等唱片公司对数字音乐的抵触仍历历在目,借由乔布斯的逝世,iTunes Store上线期间的许多故事都得以公开,唱片公司守旧的嘴脸得到了集中亮相。面对互联网和新科技,大型唱片公司如同旧时代的恐龙,过去的成功更成了面向新时代的包袱。 虽然近四年以来,唱片公司也开始学会在运营版权和艺人等资产时使用互联网的逻辑,不过整体上看,唱片公司和互联网业界仍处在猜疑、谈判、制衡和若有若无的对抗态势中。传统的唱片公司再开放,也不过是“拥抱”数字音乐而已,“拥抱”是两个独立个体间的行为,“拥抱”得再紧密,中间亦难免罅隙,这种罅隙足以阻止唱片公司在互联网时代快速进入最佳状态。 最佳状态是,公司生来就带着数字的基因。目前来看,人类无可避免地数码化,对人类来讲是否悲观仍属未知,但商业世界不考虑那么多哲学问题。数字音乐自然是音乐工业无可置疑的发展方向,若带着太沉重的历史包袱,就不可能成就一家对利益分配现状具有颠覆能力的新型公司;若对数字音乐没有足够的理解,在搅动市场、推出新型商业模式、新产品方面,也不会做出令传统唱片公司难以想象的创新。 中国市场的现在和未来也有一些具体情况。在这里,互联网公司和唱片行业强弱反差甚大,营收能力、企业形象、业界领袖知名度等方面,后者与前者相比都如蚁象之别。著作权法三修的过程体现得特别明显——唱片行业和企业完全处于被忽略的地位。而作为渠道商的互联网行业,不需特别努力争取,就得到了利好政策。因为在负责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的政府眼里,互联网企业比唱片行业要受欢迎得多。 根据百度公司在美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的2011年财报,百度全年仅收入所得税就缴纳了11.89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已经超出整个中国唱片行业(版权方)的全部收入,还要再多出近2亿元——我要是政府,我也喜欢百度,我在制定政策时,也愿意多少向他倾斜一点。 百度的财报还透露,前一年政府给予它的税收优惠就可能达到亿元级别。既然这样,一个希望重振行业的新唱片公司,还是以“富二代”身份出生比较好。另外,一家被互联网公司和科技业界视为“自家人”的音乐公司,可能仅凭出身,就能获得“腐朽没落被革命”的唱片公司难以得到的优惠和让步。有了政府和同业的支持,时机成熟时,这家互联网血统的唱片公司会加速推动中国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大幅促进版权所有者的收入增加。 4、旧产业可重组后被并购 旧的唱片从业者都去死吗?当然不是,但需要重组。这个行业有形资产数量不大,最重要的是人才和无形资产。剥离后,好的人才和资产被吸收入新公司,差的就随风飘散吧,否则他们会成为行业发展的阻碍。 若有优秀、超值的唱片公司,可能会被新公司打包收购,以获得他们对音乐的鉴赏力、对乐队乐手的准确评估、在圈内的良好关系,并使其成为新公司线下业务的基石。 对演出、乐队经纪、数字出版、销售分成,新的唱片公司会用符合今天商业社会形态的规范方式运作,令行业获得更强的缔约、履约和议价能力;对于发现新人、投资新人、制作建议,新唱片公司将借助老唱片公司人的评估能力和视野。由于有更雄厚的资本,这个公司会拥有更多耐心培育行业,一次性消费的草根歌手比例将会降低,具有“升值”潜力的璞玉会得到更好的培养;由于有更雄厚的资本,这个公司将会为幕后的音乐制作专业人才提供更好的收入。当行业整体向着良性发展的时候,小众音乐也会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5、何时发生? 我的论点似乎是“有钱屌就大”,的确,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一个大金主进入了一个低位行业,整个行业就被带动起来。我在文章中设想了这个大金主应该来自哪、为什么、怎么来。那,他何时才会来呢? 我想可能主要受两个变量影响,一是音乐工业距离“再也不能产出新产品”状态的接近程度,二是政府和业界对盗版下载的不容忍程度。这两个变量值都上升到超过一定阈值时,就是改变发生之时。相信在北京中关村的高档写字楼中凭栏遥望的一位互联网大佬,和住在知春里出租房里敲打键盘的一位新入行大学毕业生,会同时看到这个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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