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暴力杀医案”二审开庭 遇难医生家属:盼着枪毙他。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新生儿之死
陈建利与妻子孟洋婚后生有一子。2015年,因妻子是独生女,两人又提交二胎申请获批。2016年1月19日,孟洋在莱钢医院产下女儿陈文琪。
出生第二天晚上,陈文琪出现发烧症状。莱钢医院一位为其会诊的医生对新京报记者称,当时找不到原因,按感冒开了牛磺酸。她建议查血,结果显示问题不是很大,有些指标偏高。后发烧不退,别的大夫怀疑是新生儿肺炎。
第三天10时40分,陈文琪转入儿科病房。陈建利之母王志花称,医生始终没对他们说过“肺炎”,他们仅被告知,孩子患的是新生儿黄疸,并不严重。转入儿科后,护士将孩子抱进治疗室照光,并说傍晚就能抱出来。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一位护士称,孩子刚到儿科时,面色有点黄,把她放在了暖箱里,先后采取了输液、静脉抽血、心电监护等措施。当天中午12点多,孩子有缺氧迹象,她就给孩子吸氧。她请主治医生李宝华来看,陈建利也在旁边。“陈建利光听,什么也没问,脸上没什么表情。”
这位护士称,下午3点她交班时,孩子基本没什么反应,全身呈黄色。
在法庭上,陈建利回忆,产后第三天14时30分,主治医生李宝华告诉他,孩子可能得了肺炎和败血症。两人讨论转院问题,李宝华劝他别转,哪里(医院)设备都差不多。
陈文琪的病历显示,出生第三天中午11点半,李宝华从儿科医生冯某处接手陈文琪的治疗。17时许,李宝华下班。陈文琪病情恶化后,李宝华又返回医院,与其他医生抢救了半个小时。
陈建利在法庭上说,17时40分,李宝华突然说孩子不行了,问是否还抢救。陈建利选择放弃,并签署病危通知书。“李宝华说,是胃大出血,没有多作解释。”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一位参与抢救的医生称,他们清理呼吸道,胸外按压,吸氧,大约有四十分钟,其间,陈建利与其母在旁观察了二十多分钟。
18时30分,陈文琪停止呼吸。“护士把孩子递给我。李宝华说,孩子还有气,赶紧到别处抢救。”王志花回忆,“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有泪。我抱着孩子往外跑,可是孩子全身凉透了,早没气了。”
这位交接的护士描述,她抱给家属时,当时孩子心率、呼吸未停但很微弱。
前述参与抢救的医生称,陈文琪口鼻溢出的血有泡沫,血液鲜红,他与李宝华临床诊断,确定是肺出血。“孩子的病情发展很快,时间很短。”
公开资料显示,肺炎居新生儿死亡的原因首位。吸入受污染的羊水、胎粪或乳汁均可能导致肺炎。
孟洋的病历显示,她怀孕36周时,莱钢医院确诊为单胎臀位。生产时,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胎膜早破。医院认为,胎儿先天性宫内感染。一名产科医生称,孩子生下来时发现羊水三度污染,但“看上去很健康”。
一份医院出具的会议纪要显示,陈文琪死后,经过会诊,认为新生儿肺炎(重症)诊断明确,并有严重的心肌损害、肝肾功能损害,高度怀疑败血症。医院告知家属,这是临床推断结果,具体死亡原因要依据尸检。
但陈建利及家属认为,孟洋顺娩女婴,诊断意见称其发育哭声好,评级10分(满分)。且孟洋孕中检查4次,并无明显异常。王志花认为,女婴死亡或与医院不当诊疗措施有关,“孩子在短时间内死亡,我们怀疑是喂奶粉呛死,或黄疸照光时温度过高。”
陈建利的亲属孟兆安告诉新京报记者,陈文琪死亡当晚,多名亲戚聚集在医院,要求院方派出领导,针对孩子的死亡原因、抢救过程作出更详细的解释。但儿科空无一人,医护人员均离开。陈建利情绪很差,站在医生办公室大声叫骂。
之后,医院纪委副书记刘某和另一位儿科医生赶到。他们安抚称,院长在济南,正往回赶。直至23时,院长仍未现身。孟兆安称,等了5个多小时后,陈建利想“制造点动静”,引起院方重视。
孟兆安告诉新京报记者,陈建利拎起椅子,砸毁医生办公室玻璃、电脑显示屏等。医院报警,随即副院长王忠山、医务科科长董继亮赶到。当晚,派出所封存陈文琪的病历,并将尸体保存在太平间。
陈建利与院方约定第二天组织调解后离开医院,返回家中。他没有告诉妻子,女儿已经去世。陈建利一改往日脾气,变得有些沉默,尽量避谈孩子的话题。有时孟洋察觉异样,主动问及女儿的情况,陈建利总是说,“在重症监护室,谁也进不去。”
山东省莱钢医院外科楼5楼儿科病房,是当年凶案的案发地点。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尸检分歧
孟洋和陈建利均是莱芜钢城区贤女庙村人。孟洋称,月子的最后一天,陈建利告诉她真相。孟洋哭了一夜。陈建利安慰她,“你别哭,咱们和医院没完。”
陈文琪死后第二天,陈建利与孟兆安等几名亲戚来到莱芜医患调解中心。莱钢医院的代表是安全科长曹科林、医务科科长董继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调解中心主任刘丰生称,患者家属要求医院解释死亡原因,医院称必须尸检才能确定。院方介绍,尸检需在死亡二天内进行,具有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七日。
孟兆安说,陈家不同意尸检。“孩子只活了三天,按照风俗,不想死后没个全尸。”刘丰生告诉他们,“双方不进行尸检,也可以调解。”
根据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补偿赔偿金额在一万以内,双方可以自行和解,且必须经过院内医疗质量专家委员会进行责任认定;一万到十五万之间,可选择人民调解;协商不成或者金额在十五万以上的必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
多位莱芜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当时双方都没有明确选择处理意见。“当时他们只是来咨询,一般遇到医患纠纷的情况,由双方提出申请,我们通过审核确定是否有立案受理的条件,不会主动介入。每年全市30多起医疗死亡案件都是来这里调解。”
就这样,双方错失第一次解决纠纷的机会。其中一位调解员向新京报记者分析,“当时这个案件肯定具备受理条件。最好经过尸检,才能确定死亡原因,认定责任,我们再依照调解法或者侵权责任法来走程序,我相信就不会出现之后的悲剧。”
孟兆安称,陈建利不想通过孩子的死赚钱,所以没走调解路径。陈希望医院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他家一定的抚慰金。陈家先是提出5万,后主动降至3万5,又降至1万5。此外,陈建利要求医院承认过错,给他个说法。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时任院长张绪春称,陈建利打砸医院非常恶劣,又发生在儿科,他当时组织后勤把打砸的地方挡起来,孩子死亡当晚即在医院召开会议,经过讨论,认为医院的诊疗措施没有半点瑕疵。“医院的立场非常明确,绝不能私了。有责任不回避,没有责任坚决不赔偿。”
医院的说法有明确依据。根据卫计委在2016年3月的规定,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陈家人称,当时他们不认为医院态度强硬。相反,与之协商的医院代表曹科林并未一口回绝。曹在协调会上称,关于抚慰金,自己做不了主,要向院领导汇报。“8个月来,我们全家人一直心存希望。”孟兆安说。
2019年5月13日,曹科林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处理医疗纠纷要有组织上的意见,没有意见,他无权给陈家人答复。“既然我做不了主,我怎么可能给他一个意见呢?但他提出金额上的要求,我转达给院方领导,这不存在问题。”
孟兆安称,2016年4月中旬,他与陈建利又去找医院,院方表态,无法证明医院的责任,所以一分钱也不赔偿。这时,尸体已经失去保存条件,无法进行尸检。陈建利多次表示,他想和院长当面谈谈,得到的回复总是,“院长很忙。”
在与医院周旋的8个月中,陈家人唯一能见到的人是曹科林。曹科林告诉陈家人,此事院长已全权委托他处理,再找其他领导无必要。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建利)孩子在医院死亡后,医院对女婴死亡安抚解释不够及时,善后工作不力,医院既然“不鉴定,不调解”,对被告方提出的赔偿数额问题又答应向领导汇报,无形中又给被告人带来赔偿预期。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错失第二次和解的机会。陈家人发现,陈建利变了。他推掉了外面的活,每天躺在床上,用手机看小说或沉迷打游戏,很少下床吃饭,有时妻子叫好几遍,才慢吞吞下来。他避谈有关孩子的一切话题。“我们谁也不问谁,好像这个事不存在。”孟洋说。
彼时,孟兆安在贤女庙村任支书。在陈建利心中,孟兆安威望高,能帮他解决问题。有时在家中呆得压抑,陈建利就去找孟兆安聊天。孟兆安也察觉到,陈建利放不下女儿的事,便劝他事情早晚有定论。陈建利说,“总觉得女儿死得不明不白。”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中,陈建利称,中秋节前,他给曹科林打电话,得到的回复是领导没有同意协调方案,让其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曹同时表示,会带着他去鉴定小孩的病历。
陈建艾称,2016年中秋节前一晚,一家人吃饭时,她看陈建利没精神,劝他释怀,“你们还年轻,可以再要一个。”陈建利答应了,说过段时间就与妻子去体检。
李宝华生前照片。网络图片
索要遗体未果
女儿死亡当晚,陈建利打砸医院设施,此后,莱钢医院出具说明,要求陈建利赔偿15558.5元。不过,莱芜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结论书称,陈建利损坏的财物共计3754元。对此医院解释,其余的是维修费,共计11676元。
处理此案的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新兴派出所出具证明称,莱钢医院要求陈建利先赔偿损失,再继续协商医疗纠纷。
该证明称,陈建利同意赔偿损失,但担心赔偿之后医院不积极处理医疗纠纷,于是主动找到派出所,要求将2万元赔偿款暂存此处。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称,陈建利多次找医院要不到答复,曾到派出所提出,关于打砸事件,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该所收取了2万元保证金后,称要等医疗纠纷处理完后再说。
派出所的介入,未能解决双方纠纷,反而让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据一份原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建议书,新兴派出所在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存在履职不当的问题,主要包括该案超出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该案定性为治安管理处罚案件,适用训诫无法律依据;该所收取2万元保证金无法律依据。
孟洋告诉新京报记者,未向医院讨要到说法,反倒赔了2万。这让陈建利深感丢脸、窝囊,“感到在村里有点混不下去。”表弟有时劝陈建利,“民不与官斗,认了吧。”这更加深了陈建利自觉被医院欺压之感。他的QQ空间里,仅有7条说说,除了感叹如何孝顺母亲,以及家人的平安最重要,还有一条写道:人际社会有理无理都不算什么,农民所依仗的只是法律边缘。
此后交涉中,陈建利要求,医院返还女儿尸体,派出所退还2万元,不要抚慰金也行。医院与派出所均拒绝了。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时任派出所所长姜某称,他听莱钢医院的人说,卫计委有规定,家属对死因有异议,尸体应当在医院保存,接着他向陈建利转述了这个话。
事实上,根据2012年《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移放太平间。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相关法律规定,家属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领回遗体。
索要遗体未果,让陈建利很憋屈。陈建利认为,医院从始至终就没有诚意。一开始不直接拒绝,后来又想办法拖延,有意不处理。他深感自己的弱势。
孟兆安说,2016年9月28日,他代表陈家到莱钢医院找到曹科林,曹提出医院有医疗事故保险的绿色通道,每年有一个无责任赔付名额,不超过1万元,到年底可以考虑给陈。孟兆安将此话转述给陈建利,陈向曹发短信表示同意。
本已不想要任何赔偿的陈建利又重新燃起希望。孟洋对新京报记者说,第二天晚上,曹科林给陈建利打电话,又称院长不同意把名额给他。陈建利放下电话,不太高兴。
曹科林对新京报记者称,陈家所说的绿色通道一事不存在。
山东省莱芜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医生之死
2016年1月21日,陈文琪死于莱钢医院。八个月后——2016年10月3日,陈建利杀死主治医生李宝华。
当天,孟洋醒得很早。她接到姐姐陈建艾的电话,被告知姐夫前一晚由于阑尾手术在莱钢医院住院。孟洋叫醒陈建利,让他去医院探望姐夫。大雨下了一夜。陈建利披了一件黑色夹克,骑上红色摩托车走了,一句话也没说。
经过艾山街道北城子坡村的一家农具维修点,陈建利购买一把单刃砍刀。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店主田某称,陈建利问砍刀是什么材质的,给了30元钱。后嫌太长了不好携带,于是给他截掉了八九公分。陈又嫌刀不够快,于是他将其重新打磨开刃。
田某怎么也没想到,这把护林刀,最终砍向医生李宝华。
莱钢医院的一名医生称,李宝华是儿科脾气最好的人。
22岁时,李宝华从潍坊医学院毕业,分配至莱钢医院,在儿科一呆就是13年。母亲史兆兰回忆,儿子勤恳努力,性格温柔,有点像女孩子。他天天忙于考试、工作,有时一天接诊100个患儿。
2015年5月,李宝华升为主治医师。他的妻子马某是医院的一名护士,两人自由恋爱结婚,育有一子。2016年,莱钢最美微电影的比赛中,莱钢医院的作品《牵挂》获奖,其中李宝华出演的是一名信奉仁心仁术的医生。
案发当天早晨9时许,李宝华刚准备下夜班,6岁的儿子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叫他中午回家吃饭。
同一时刻,陈建利将刀藏在一个绿色帆布包里,来到姐夫的病房。姐姐陈建艾说,陈建利状态很正常,他询问了姐夫的病情,留下100元钱,坐在椅子上闲聊20分钟,便起身走了。陈建艾送其到走廊,他说,电梯有点慢,便招手告别,从楼梯处离开。一个小时后,她听说,“小儿科出事了。”
二审开庭时,陈建利称,离开姐姐后,他经楼梯走到五层儿科病房,看到李宝华在休息室。他此前并不知道李宝华当日值班。他其实想用刀子威胁一个医生带他找院长,继续交涉抚慰金的事。“同时给医院制造点影响。我还想了,如果砍了他,也会给他些经济补偿。”
陈建利亦称,关于孩子死因,医院的解释一直不能令他信服。“实际上我所有的怨恨都是由于莱钢医院的态度和做法,现在医院不和我协商了,我想让医院付出代价。”
在医生休息室,陈建利与李宝华聊了20多分钟。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一位在场医生称,他听到他们聊天的语气很正常。李宝华当时在解释,“孩子上了呼吸器不长时间就出现肺部出血的症状。”陈建利问,“不是胃出血吗?”李宝华回答,不是的。
其后,这名医生离开。快到10点时,他刚走到办公室东侧,看到一个人持刀跑进医生办公室,李宝华背靠西墙坐在地上,头耷拉着,脸上全是血。有人喊打110。
在法庭上,陈建利回忆,当时李宝华接了一个电话要走,对他说,“这事情和我说不着,要找曹科林。”陈建利从包里掏出刀子,李宝华看见了,伸手阻挡,这时陈建利砍向其前脑。为怕他叫人对其不利,陈建利又砍了几刀。李宝华逃出休息室,陈在后面追。
从“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到“砍13刀”,在法庭上,陈建利没有解释,拔刀的瞬间,他为何失控。
5月9日,“莱芜暴力袭医案”在莱芜区法院二审开庭。新京报记者 齐超 摄
凶案开庭
一审法院以陈建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陈建利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5月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莱芜暴力杀医案”。
二审开庭时,控辩双方围绕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是否有预谋;凶案发生是否事出有因,医院是否有过错;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情节;一审量刑是否过重等展开辩论。
陈建利当庭自辩,他不是预谋杀人,而是故意伤害。至于检方指控,其买刀开刃,这是因为店主说可免费开刃。另外,他在砍杀李宝华后,手机没电了,还曾叫一名护士报警,这构成自首情节。他称,关于女儿之死,医护人员的证言与事实不符,医院的病历是假的。一开始告诉他“胃出血”,后来说“肺出血”,所以他对死亡原因有异议。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称,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与罪名均无异议。
控方出示的证据认为,陈建利虽然未抗拒抓捕,但在场目击证人均未听到陈建利让他人报警的言语,对此只有陈自己的供述,无其他证据印证。
陈建利的律师认为,从犯罪起因看,本案发生并非无端寻事,而是各方引发矛盾激化的结果。对此,莱钢医院和派出所均有一定的责任。
律师认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与患者及其亲属进行沟通。但陈建利孩子死亡后,医院一方长达五个小时的时间,没有任何人员出面进行解释和安抚,这是本案矛盾的起点。
其后,医院未给陈家一个明确的意见,反反复复长达八个多月,如果医院的原则是“不鉴定、不调解”,那么就不应将被告人一方提出的赔偿数额向领导汇报,让其带有赔偿预期。“被告人认为医院是拖着不解决,这激发了他的不满和怨恨。所以当医院连一万元也不同意时,他的怨恨就迸发了。”
一审法院认定,莱钢医院和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法院认为,被告人孩子在医院死亡后医院对女婴死亡安抚解释不够及时,善后工作不力,医院既然“不鉴定,不调解”,对被告方提出的赔偿数额问题又答应向领导汇报,无形中又给被告人带来赔偿预期;打砸事件久拖不决,收取陈建利2万元保证金,派出所未依法履职等情况,在本案中是客观存在的。
但法院同时称,深究事件因果,两个事件与陈建利杀人在逻辑上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一审判决书显示,李宝华仅是一名尽职尽责的普通医生,并不负责医患纠纷的调处。综合全案,没有证据显示陈建利之女死亡与医生的诊疗活动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陈建利的怨恨不应落到无辜的医疗人员身上。故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理。
二审开庭时,陈建利的律师表示,莱钢医院属于被害单位,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存在过错,对被告人的量刑应予以考虑。但是一审判决既没从轻量刑,也未体现后续相关部门对医院和派出所进行追责。
将近两个小时的审理结束后,法官宣布庭后合议,择期宣判。法庭最后陈述阶段,陈建利表示了悔意,“我对不起李宝华及其家人,对不起社会。”他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医院在处理其女儿死亡事件中是否存在不作为。
2019年5月10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多位莱钢医院相关领导,他们均拒绝详细回复。其中,副院长王忠山以“不清楚,别找我”为由拒绝回应。院长秦吉富称,从始至终,医院的态度都很明确,陈建利女儿之死,医院没有责任,无法给他赔偿。“医院肯定一直在努力处理此事。无论什么,都不能成为他杀人的理由。”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陈建利杀害李宝华6天后,当地政府发放给陈建利家人5万元抚恤金,孩子遗体也准许陈家人从医院取回,埋在村子的公墓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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