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告为北京至创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创天地”或“收购人”)要约收购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股份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91
申报简称:万里收购
要约收购有效期: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要约起始日期2024年8月6日,要约截止日期2024年9月4日。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日和2024年9月4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了《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至创天地向除家天下、华居天下、车天下、普凯世杰、普凯世纪、中指宏远和南方同正以外万里股份全体股东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0,657,4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要约收购的价格为7.00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847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0,657,48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万里股份总股本比例:20.00%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收购价格:7.00元/股
9、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未新增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万里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6.71元/股,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7.00元/股,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亦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10、要约收购有效期: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莫天全拟通过其控制的至创天地以发出部分要约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20%股份,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其控制权。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要约起始日期2024年8月6日,要约截止日期2024年9月4日。
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日和2024年9月4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91
2、申报价格:7.0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报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股票停牌期间,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要约期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30,657,480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30,657,480股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本次要约的预定收购数量÷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过传真《要约收购履约资金划付申请表》的方式通知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业务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
2、万里股份股票停牌期间,万里股份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六、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0日,预受要约账户总数为33户,净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564,900股,约占万里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0.37%。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