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佳
新三板挂牌已有九年,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和”)正式成为北交所2025年新受理的首单IPO项目。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富泰和的IPO计划似乎已推进多年。招股书显示,2021年至2024年前九月,富泰和的实控人与部分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11份包括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均与公司IPO相关,其中对赌最早的IPO时间为2019年末。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富泰和的实控人之一WU JIANG ZHONG存在尚未到期的大额负债约1400万元。
作为汽车产业链公司,富泰和超六成收入来自境外市场,且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和受限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合计超过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挂牌期间,富泰和及高管曾四次被罚,其中三次被罚的内容涉及股份代持。
多份对赌协议“缠身”
资料显示,富泰和成立于2005年,2015年完成股份制改制当年即在新三板挂牌,迄今已超过九年。
近日,富泰和的首发申请正式获得北交所受理,富泰和也成为北交所2025年新受理的首单IPO项目。按照计划,富泰和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977.1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3.3亿元,分别投入到新能源及传统汽车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新三板挂牌九年才正式冲刺北交所IPO,富泰和的实控人早已是多份对赌协议“缠身”。
目前,朱江平、朱洪、WU JIANG ZHONG兄弟三人分列富泰和前三大股东,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富泰和3548.4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73%,且三人合计控制公司39.65%的表决权,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控人。其中,朱江平为富泰和的董事长,朱洪为富泰和的董事、总经理,WU JIANG ZHONG为公司董事。
据招股书披露,2021年至2024年前九月,富泰和的实控人与部分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11份包括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涉及的外部投资人包括惠州东升、深创投、山西证券、珠海北汽、唐融投资等。其中,今年年初,珠海北汽、唐融投资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对赌协议的内容主要涉及富泰和的IPO,其中,富泰和的三名实控人曾与深创投签订关于公司于2019年末之前完成境内市场IPO的对赌协议,如今来看,富泰和的IPO时间已一拖再拖。目前,深创投及其下属企业仍合计持有富泰和14.21%股份。
富泰和同时提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多名外部股东签署了对赌协议,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之日,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对赌条款等特殊权利安排自动终止,但附有上市失败对赌恢复之约定。若触发实际控制人回购条件,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存在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富泰和的实控人之一WU JIANG ZHONG存在尚未到期的大额负债约1400万元,富泰和称主要系日常资金周转及个人投资理财,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
富泰和还表示,未来,WU JIANG ZHONG将主要通过个人资产、收入积累等作为偿还前述债务的资金来源。
应收账款和存货占流动资产70%
一直以来,富泰和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汽车底盘零部件、新能源车电驱零部件、家电卫浴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1年至2024年前九月,富泰和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44亿元、5.97亿元、7.32亿元、6.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3054.94万元、4955.12万元、5387.97万元、6528.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26.56万元、4333.99万元、5023.94万元、6342.04万元,均呈上涨趋势。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当前,富泰和以境外市场为主要收入来源,且客户集中度较高。
上述报告期内,富泰和的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3.64亿元、3.73亿元、4.25亿元、3.97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85%、63.24%、59.20%、62.51%。
各报告期内,富泰和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88%、65.88%、69.89%、66.69%。其中,博世一直是富泰和的第一大客户,各期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2.21%、28.33%、30.15%、29.41%。
由于境外市场收入规模较高,各报告期内,富泰和的汇兑损益分别为929.41万元、-1181.18万元、-515.86万元、428.11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13%、-22.44%、-7.28%、5.52%。
另一方面,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富泰和的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快速提升。截至2024年9月末,富泰和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69亿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8.16%;存货账面价值为1.4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2.68%;应收账款和存货账面价值合计为3.13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70.84%,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57%。
而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富泰和将部分资产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或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入生产设备。截至2024年末,公司受限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12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23.49%。
值得一提的是,在挂牌期间,富泰和及高管曾四次被罚。
其中,2022年7月,因未及时披露朱江平的股权代持情况,富泰和、朱江平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23年9月,富泰和14名高管因代持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2024年6月,朱汉平因在自愿限售办理期间减持富泰和3409股股份,构成股票限售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24年7月,因公司股东中企汇与刘春燕、谢高鹏、江山之间关于公司股份的代持及后续解除事宜,富泰和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了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