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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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红利TK”,扩位简称为“红利低波ETF泰康”
2、根据《泰康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可于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对本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当收益评价日核定的超额收益率大于0时,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每季度进行1次收益分配。
3、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超额收益率为5.471%。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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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5年4月16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4月17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4)咨询办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