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拳整治“山寨”食品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02万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农村“山寨”食品整治情况媒体通气会。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农村“山寨”食品整治情况媒体通气会。

据悉,在“两节”前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农村集贸市场监管、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并取得了相对成效。目前,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共立案226件,结案63件,罚没款金额合计130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2万元。

2018年,是全面肃清市场环境的一年。3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对预包装的酒类、饮料、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行业,小家电、洗涤用品、服装等生活用品领域,农资、建材等生产资料领域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及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市场混淆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诚信放心的市场环境。

数据显示,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相关案件172起,罚没款金额581.60万元。

孜孜不辍。2019年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国家卫健委等13部委共同开展为期100天的“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明确要求要将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大对虚假宣传、违法会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卫健委等12个厅局联合下发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部署,广泛宣传,齐抓共管,狠抓落实。

全力出击、上下联动、效果明显。据了解,截至2月22日,全省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63653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5649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8236个,检查“保健”类店铺15227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5783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068次,开展宣传活动3093次,开展协作执法762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543次,清理网络虚假信息200条,整改、关闭网站、APP、公众号等27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8个。

“山寨”食品问题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市场经济环境和秩序。下一步,全省公平交易系统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靶向治理,持续开展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农村市场食品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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