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许春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许春栋先生的告知函,其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许春栋先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1%。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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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