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的客户刘先生咨询有关国内房产买卖的问题,目前刘先生本人在美国,想要卖掉在国内的房产,可以委托办理吗?都需要做些什么?如果是您在美国没办法办理房产买卖,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但需要一份房产买卖委托书并做公证或认证才能被国内相关部门认可。
那么房产委托书应该如何办理呢?
因为中国大使馆及总领事馆不提供房产赠与公证服务,所以首先要将中英文混合编写的委托书(告诉公证员是同一份文件)提交当地公证员公证并盖章,然后根据各个州的情况到公证员所登记的地方法院办理认证,有些是直接到州务卿认证,如果是先到法院办理,那么随后在到州务卿办公室办理,随后需要国务院认证,DC大使馆辖区州需要国务院认证,其他州不需要,最后到中国驻美大使馆认证即可。
DC大使馆辖区州有:特拉华州、华盛顿特区、怀俄明州、弗吉尼亚州、内布拉斯加州、蒙大拿州、马里兰州、西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南达科他州、爱达荷州、犹他州、肯塔基州、田纳西州、北达科他州、南卡罗来纳州。
一般办理房产委托书认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
必须是公证员公证的房产委托书原件以及填写好的《公证认证申请表》,再提交委托人护照(如有绿卡、H1B等在美合法居留证明的原件一起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如果是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同委托,需要在同一份委托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