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戏太深!男子为圆“警察梦”网购假证,路遇纠纷冒充警察调解被识破

45岁修车铺员工郭某有一个“警察梦”,为了满足虚荣心便网购了假冒的“人民警察证”。但因“入戏太深”,在街上遇到有人发生纠纷,他主动上前调解,结果“演砸了”……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公安分局八一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商铺店员沙先生报警。沙先生称,自己被一名手持“人民警察证”的男子恐吓,而且居民身份证也被这名男子“没收”。接到报警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郭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办案民警介绍,当天中午12时左右,沙先生与辖区某餐饮店老板马女士因债务问题在市场门口发生争执。争吵过程中,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上前了解情况,并出示“人民警察证”进行“调解”。过程中,黑衣男子以沙先生的行为涉嫌诈骗罪为由,要求其尽快处理债务问题,否则造成的后果将由沙先生承担。

沙先生觉得,这个突然出现的警察言行显得“不太专业”,于是要求该男子再次出示一下“人民警察证”。但男子不愿出示,只是简单“警告”沙先生后迅速离开。这一切不免让沙先生心生疑虑,怀疑他不是真正的人民警察,“人民警察证”有可能也是假的,于是拨通八一路派出所报警电话进行核实。

通过分析研判、走访调查,警方很快找到了这名男子,并将其依法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男子姓郭,45岁,其持有的“人民警察证”与真正的人民警察证极为相似。郭某交代,他是当地某修车铺员工,一直以来心中有一个“警察梦”,在他看来,警察威风帅气,尤其是在执法过程中,出示人民警察证的动作很“拉风”。于是,为满足自我虚荣心,郭某便在网络上定制购买了假的人民警察证,并以此炫耀自己的“警察身份”。

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事发当天中午,正在餐馆吃饭的郭某听到门口有人争吵,“入戏太深”的他便主动上前了解情况,并对双方进行调解。他并不认识涉事双方,就想演一回警察,结果“演砸了”,让沙先生产生怀疑并报了警。

经审讯,郭某对其冒充人民警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所持有的“人民警察证”及警用标志已被依法没收。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杨灵

编辑 张莉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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