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摄影频现“二次消费”陷阱

近日,贵州一名女生疑似因购买影楼套餐遭遇“二次消费”后服药身亡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网络商城中,不少商家公开出售增加影楼“二消”利润的话术和套路。影楼从业者坦言,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影楼纷纷缩减了公开的摄影套餐的利润,“二次消费”则成为收入的主要来源。律师指出,影楼的潜规则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多项权利。

影楼“二消”套路网上卖

近日,21岁的贵州女孩小王疑因与影楼产生纠纷后自杀身亡事件引发关注。小王在某影楼购买了一套价格2299元的组合套餐,在选片时,影楼工作人员提出了多款消费项目,如精修照片、美妆礼盒、油画加框等。最终小王拍片的总价达18299元,除了2299元的套餐价,多出来的16000元都被冠上了“二消”的名号。

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网络商城中,都有商家出售影楼“二消”套路的培训资料和课程视频。如通过向顾客适当“让步”,使顾客付出比套餐价格多出一倍的钱,用于“换购”“充值”等,这些“利润增长点”包括“加片”“加页”“加册”“放大”“化妆”等多种类别。

拒接电话迫使客户“买单”

另一家销售“影楼营销策略”的商家告诉北青报记者,后期的选片过程,销售人员可以通过“加放、加册、特殊处理、换框、毛片”等环节的特殊处理来“宰”顾客。比如影楼赠送的相册往往页数过多、照片看上去少,以促使客人加洗照片。最后的结算阶段,告知客人结算价格比原定套餐多出金额,需要由客人补上。面对客人的反悔,还有“客户不付款谈判术”、“客人的演变过程”的精心指教,比如,销售人员可以通过暂时性地回避客人电话,照常完成洗片后才告诉客人“修改已经来不及了”,让客人只能吃个哑巴亏。

律师解读

涉嫌侵犯知情权 若不按约定提供服务应受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影楼应当告知客户“二次消费”的内容以及放弃“二次消费”的后果,如果隐瞒真实情况,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如果商家将“二次消费”与之前预订的套餐捆绑,消费者若不二次消费,就无法享受原始套餐内容,则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韩骁律师认为,商家通过“加片子”、“加相册”等方式促使客户“二次消费”,若其中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且有一定证据支撑(如录音等),客户则可主张其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要求其承担赔偿服务费三倍的责任。

韩骁律师表示,商家在为消费者提供套餐价款后,不按约定提供对价服务,亦属于应受处罚的行为。

本组文/本报记者 屈畅 实习记者 许张超

责任编辑:向勤如(EN006)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