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消息,浙江华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补充确认对外借款公告。2024 年度,公司在不影响自身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存在多项对外借款情况。
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分别与湖州联怡石英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华夏浔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湖州新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含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额度借款协议。借款额度分别为 800 万、2700 万、500 万、1200 万,借款利率均为 0,借款期限均自 2024 年 1 月 2 日起,额度内可循环借款。
合同中借款人均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审议对外借款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借款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湖州联怡石英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沈佳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3MA2B5T5W01,注册资本 600,000 元。
湖州华夏浔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法定代表人盛新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3MA2B4XY417,注册资本 2,000,000 元。
湖州新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盛新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3MA2B4YYCXD,注册资本 1,000,000 元。
湖州含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法定代表人孟倩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3MA2B5TEL8L,注册资本 500,000 元。
公司称,对外借款对象属于战略合作伙伴,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金提供借款。公司加强风险监督,目前借款方信用状况良好,承诺及时归还借款,且公司资金流转良好,上述借款对公司无不良影响。同时,备查文件为《浙江华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