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偷盗锤头十几吨 非法获利被批捕
来源:襄阳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焦江标胡礼海全媒体记者张廉)在某高铁工地工作期间,竟然对工地上十几吨重的“大家伙”动起了歪心思,一口气偷盗3个打桩机锤头并进行销赃。日前,刘某某、张某、李某、兰某某4人分别因涉嫌盗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襄州区检察院批捕。
据了解,2018年9月期间,刘某某、张某、李某3人在我市某高铁工地上工作。9月19日当天,刘某某乘坐张某的汽车在工地上转悠,堆满工地的钢铁让他们有了“想法”。
交流后,二人一拍即合,准备搞点钢铁卖钱,转来转去,最终盯上了工地上的打桩机锤头。
就这样,二人拉上同在工地工作的李某,刘某某将他的载重货车开来,张某、李某二人负责吊装,一口气偷盗了工地上3个打桩机锤头,重达十几吨。为防止被警方发现,刘某某还特意将货车的前后车牌拿掉。
十几吨重的赃物如何出手?刘某某自有门路。他联系上一废品收购站老板兰某某进行销赃,共计非法获利4万余元,赃款被3人瓜分。
而兰某某在明知道是赃物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了收购,并以更高的价格转手卖给某钢铁厂,获利2.5万余元。
案发后,工地负责人立即向警方报案。据受害人统计,3个被盗锤头总价值在11万元左右。
襄州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4人的行为均已涉嫌犯罪,并且该案的发生严重影响了高铁工地施工,干扰了重大民生项目的进度,社会影响恶劣,需要从重打击,因而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