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15批不合格食品,一商家所售草鸡蛋恩诺沙星超标26倍

5月8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在抽取的13大类食品732批次样品中,涉6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徐州市某食品经销部销售的草鸡蛋被检测出恩诺沙星不合格,超出标准值26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本次抽检中的涉事企业已被督促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州市溧阳市苏浙皖边界市场周爱娣水果批发部销售的砀山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娇姐快餐店使用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嘉豪副食品批发商行销售的五香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无锡长申商贸有限公司高新万达店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连云港市庄先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淮安市盱眙县龙淮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琪又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肉松卷,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盐城市东台经济开发区天星农贸市场许金发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宿迁市宿城区双庄镇杜娟饭庄使用的白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常州长虹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豆王(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无锡市滨湖区灶想餐饮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泰州市兴化市致远冷冻制品经营部销售的鸡翅尖,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南京市建邺区前刘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南京尚高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市江宁区御贡坊食品厂生产的盐水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徐州市泉山区田巷食品经销部销售的草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嘉佰盛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安市乐士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汽水饮料(柠檬味),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宿迁市洋河新区东圩农贸市场李潮明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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