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6日讯 (记者 王丹玉 通讯员 王铄) 为强化职能运行监管,推进部门履职尽责,构建权责明晰、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职能运行体系,曹县县委编办“3223”工作法助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出实效。 以“三张清单”为抓手,明确监管基础。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据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细化职责任务清单,明确27个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任务,颗粒化拆分、条目化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工作任务2389项,编制工作流程图3158个,制定工作规范2956个,确保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细化部门间职责分工,形成《曹县县县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共131项,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强化协调配合,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以“两项制度”为标准,强化监管保障。出台《曹县县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方法和程序等。制定《曹县县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试行)》,为及时化解部门职责分工争议,推进部门协同高效,为部门高效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以“两个挂钩”为要求,优化监管方式。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纳入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部门单位履职评价得分直接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提升了部门单位重视程度。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作为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调整等,与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挂钩。 以“三个应用”为导向,强化监管落实。将机关职能运行成效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估结果作为深化机构改革、优化部门职能的重要参考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倒逼部门履职和纠错,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跟踪督查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