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景甜,被罚没722万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2021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发现演员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商品的广告代言,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将有关线索派发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理。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力量,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

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随后,景甜发布致歉信,表示完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对我的处罚决定并已第一时间全部缴纳罚款。并且今后绝不代言此类相关的任何产品,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天眼查显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4-07,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晶晶,控股股东为知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 公司法人杨晶晶以于2021年6月退出股东行列,目前并未持有公司股份,疑似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宝军。 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于今年3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原因为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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