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读名著”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源于最近网络的一个热点话题“名著避雷帖”,即以看网络文学的方式来看名著,看出种种坏处,做出标签化的论断,提醒同好“慎入”。
所谓名著,我们不妨认为是指兼具比较高的艺术价值和知名度,禁得起不同时代的读者反复阅读与阐释,且被权威文学体制认可的文学作品。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将“文学名著”等同于文学经典。而“名著避雷帖”中的论断,便多有与我们所受的文学教育截然相反之处。比如《月亮与六便士》是“渣男抛弃妻子横刀夺爱”,《简·爱》女主是“知三当三”,贾宝玉也是到处拈花惹草的“渣男”……这种网络文学培养出来的阅读方式,只看题材与情节,将人从具体的处境里剥离出来,而不愿意对人物处境及心理有“了解之同情”。
目前的网络文学,很多时候致力于给读者提供心理上的快感,迅速让读者最基本的欲望得到充分的迎合,日常生活中的缺憾得到补偿性的满足,对世界的既有的认知得到最直接的巩固。而长期接受网络文学定向投喂的读者也被宠坏了胃口,宠没了耐心,不耐烦看到与自己预设不同的世界,要求作品中有最简单最纯净也最狭隘的人设,最欢快的剧情,最大团圆的结局。
“名著”却不能如网文一般致力于提供足够剂量的情感与欲望的快感,而要去表现人性的隐微,处境的复杂,带读者去领略善与恶两极之间广阔的中间地带,甚至还会刻意纠正常识,冒犯观众,动摇他们的既有观念,自然会显得不够“道德”,人物也不够“纯洁”,令习惯了网文的读者心怀不满。
在以前的文学场域里,人们常常会以经典文学的标准评价通俗文学,要在通俗文学里找到严肃的意义;而现在熟读网文的读者则与之相反,以网络文学的标准衡量经典文学,要在鲁迅的作品里寻找爽点。如果我们没有培养出认真品味的肠胃,也丧失了悉心涵泳的耐心,那么任何名著与类似题材的地摊读物都将失去差别,《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和诲淫诲盗的庸俗文学也被抹平差异——惟一的区别可能是名著的情节不够“过瘾”,对“第三者”的谴责也不够有力。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阅读理解文学作品的方式,我们并不完全陌生。对文学名著做标签化、道德化的粗暴判断,也不是网络时代的专利。许子东说过一个故事,在改革开放之初,他在电车上听到有人评价安娜·卡列尼娜,说她是一个很“作”的女人。而彼时我们的文学史判断则将她作为反抗秩序、追求自由和爱情的符号,视她的丈夫卡列宁为虚伪、庸俗的官僚。其实,看起来代表普通民众看法的电车评论,与代表权威的文学史论断,结论虽截然相反,思维方式却并无不同,都是以文学作品和文学人物作为印证既有价值观念的工具。文以载道本就是大众最重要的文学认知,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我们身处其间的现代社会,文学向来承担着道德教化的功能,解读文学作品也常常从是否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入手。
事实上,我们也确实不宜将名著当作不言自明、天然正确的免检产品。名著自然往往是“好”的作品,但是作品的“好”除了永恒性,也会有其时代性和阶层性。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这样的作品,对今天的读者仍有强大的吸引力,但我们在阅读过程中也会遭遇许多现代人难以接受的价值观念,那些对于古人来说是“爽点”的内容,反会使现代读者产生不适之感,令人“不爽”。即便是现代文学经典,也完全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如钱钟书的《围城》,被网友吐槽为“抖机灵”“刻薄”乃至“男性沙文主义和厌女”,这样的评价并非毫无道理,甚至可以弥补权威阐释之不足,其缺失不过是立论有失偏颇而已。所以我们不必完全拒绝对名著的指摘,只是在做判断的时候要保持整体感和分寸感,不去简单地完全抹煞其好处。
而从事文学研究的人对“名著避雷帖”感到“莫名惊诧”,原因有二。一是名著本就经过权威的筛选,主流文学体制的做法是“收编”,以“正确”的观念予以解读,为其赋予我们需要的价值与意义,而网民则很可能根据自己的直觉感受予以否定。权威是以崇高的方式加持名著,网民则以反叛的姿态消解名著,而实际上两者理解文学的方式并无根本不同。二是在前互联网时代,那些否定名著的声音常常是不能得到表达的,而网络时代,借用契诃夫的话,“大狗叫,小狗也要叫”,网络传播不仅使以前被压抑的声音得到呈现,还通过流量将其放大。尤其是网络发言,常常立论偏“狠”,有一句话非要说两句,三分话偏要说到十分。
从这个角度来说,以网文的方式看名著,也有消解既有等级关系的意思。如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所说,“文化是社会等级区隔的标志”,名著作为主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参与了既有等级的建构,网络文化对名著做出的不同于传统权威的看法,也就有了社会学意义上的反抗意味。
以网文方式解读名著的问题,说到底是我们如何理解文学与道德关系的问题,也是我们如何理解与看待文学功用的问题。通俗文学一般来说总是在迎合大众既有的伦理观念,与之契合,从社会功能上来看则是巩固既有的社会秩序,所以通俗文学最重要的特征是道德化,通俗文学的读者对“道德”的要求也比严肃文学的读者更严格、更纯粹——当然,也可以说是更狭隘。而严肃文学往往要松动既有的价值观念,消解既定的权力关系。所以如果我们单从作品或人物的“道德”层面来看,严肃文学往往没有通俗文学“纯洁”,名著也不如网文讲“伦理”。
朱光潜有一篇文章,《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其中实用、科学、美感,可分别对应善、真、美。以“真”而论,名著往往比网文更真实,更指向世界与人心的真相,网文读者以名著为“雷”,很多时候也正是因为名著不肯给读者以虚假的“善”的满足。以善而论,美自然可以与善有关,但文学意义上的美并不等于善。比如很多作品中的反面人物,自然是不“善”的,作为文学形象,却可以是美的。尤其是在通俗文学里,一部作品的格局尤其是正面人物的道德高度其实是由反派决定的——如果反派“坏”得很低级,则正面人物也“好”得很有限——所以在那些被认可的通俗文学作品中,反派也不仅仅是简单的坏人,比如金庸笔下的欧阳锋,算是“射雕”中的终极反派,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坏人,自有其文学上的魅力。同理,毫无缺点的圣人,作为文学形象,固然可以给人以崇高的美感,却也可以是枯燥无味的说教,令人厌烦。
名著中并非没有“善”,也并非不讲伦理,只是它的“善”不是简单的对既定道德教条的形象演绎,也不是可以直接实施的行为规范,而是在复杂具体的处境中发现与理解更为宽广的人性与选择。名著不是在重复伦理,而是在创造伦理。
我们阅读名著,也要用与之相匹配的方法,设身处地去体贴更为复杂丰富的价值观念,以冲击自身的既有观念,拓宽我们的价值视域,使我们对世界与人性更多理解,而非更多偏见,也使我们的心灵更加细腻敏感,而不是更加冷漠麻木。名著也需要我们的“再创造”。以网文的方式理解名著,视为待避之“雷”,固然简单粗暴,但我们也不必因此走向另一极端,将名著视为“雷池”禁区,当作仅供顶礼膜拜的僵死的遗物。我们要不断用自己的时代精神去重新理解、阐释名著,赋予新的价值与意义,使其不断生长,焕发出勃勃生机,常读常新。
作者:王晴飞 杭州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编辑:徐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