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建议:社保扩面增效,推动新就业形态人员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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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两会前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民进中央网站获悉,民进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提案》。

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指出,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迅猛发展,新就业领域和新就业方式不断拓展,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已成为较为普遍的劳动者就业模式,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但同时,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也不断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规避劳动关系现象突出,用工形式难界定。部分企业为最大可能规避应承担的责任,采取加盟、代理等方式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导致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等多种不同的劳动法律关系杂糅,劳动关系界定困难。2021年人社部等8部门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在劳动关系和民事合同用工之外,引入了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用工形式,但上述文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在处理用工纠纷时难以落地。同时,不少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难以适用劳动仲裁程序,诉诸司法的诉讼费及代理费往往数倍于劳动纠纷诉讼,当事人成本较高、诉累较重。

二是社保缴费负担较大,参保条件限制多。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占收入比例较高,经济负担较重,影响参保积极性,断缴、少缴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相关人员工作变动频繁,社会保险缴纳时间难以连续,而不少地区社保中断后补缴受限甚至无法补缴;另一方面,平台为相关人员购买社保,通常按标准下限缴纳,而不是根据实际收入按比例缴交,变相降低了社保待遇。

三是行业管理有待规范,就业人员参保意愿不强。不少新业态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通过层层分包以及采取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骑手安全承诺书”等形式,规避承担社保缴交义务。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预期不稳定,不能充分理解“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养老保险政策优势,以个人或者企业平台职工名义参保的意愿不强。

为此,民进中央在上述提案中建议: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健全非传统劳动关系权益保障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方式变化,健全劳动者权益分类保障机制,以现有部委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加快基本劳动标准法立法进程,重新界定分类现有社保体系中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量身定制企业、劳动者双方都能承受的社保参保标准及形式。引导保险行业精准开发适应新业态特点的险种,在平台企业推广困难帮扶互助保障基金,对遭遇重大疾病、安全事故、意外伤害的从业者给予经济帮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行政、司法保护,相关争议纳入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完善诉非联动机制、支持快速维权,明确相关诉讼按劳动争议案标准收取诉讼费、律师代理不适用风险代理,降低劳动者诉讼成本。

二是社保扩面增效,推动新就业形态人员应保尽保。提升政策精度与广度,支持从业者参加城镇职工相关社会保险,逐步将其纳入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范围。进一步放宽中断补缴限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补缴、预缴、不定期缴等多种结算方式。优化各地用工信息采集系统功能,动态掌握用工情况和平台企业总单量,科学确定社会保障缴费标准。出台减税降费、财政补贴等政策,鼓励和督促平台企业落实用工主体责任,为从业人员提供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第三者责任,以及养老保障等必要的商业保险支持。

三是提高参保意识,增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在养老金计发和调整政策中,进一步加大缴费年限所占权重。可考虑采取“按照缴费年限的长短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等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多缴、长缴,尽量不断缴,完善优化参保缴费网上平台等形式,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保公共服务。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大社保政策宣传普及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办理流程,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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