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佰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柒拾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兴华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能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与经理层成员签订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在2022、2023年度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有效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对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等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协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佰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柒拾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2023年中兴华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建筑安装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该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4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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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申海洋,200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宝成,199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2003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无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预计审计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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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兴华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能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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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12月14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27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邮箱:sed@sedind.com
(5)联系人:朱晨星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
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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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 “反对” “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