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版号是游戏出版运营的批文号的简称,由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发布,游戏厂商或者个人开发的游戏软件在开发完成后就受到著作权(游戏软件著作权,含网络游戏)法的保护。
同时,游戏版号也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同意相关游戏出版上线运营的批准文件,全称《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审批》;
4月19日晚,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公布了“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审批”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审批”的相关信息,并发布了《出版国产电脑网络游戏作品申请书》或《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以及《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作品申请书》,这意味着国产游戏以及进口游戏的申报工作重新启动。
在官网上的两份游戏申请书覆盖对象包括国产端游、页游、手游、单机游戏以及海外进口游戏,明确游戏申请版号所需要的材料、资质、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审核力度上相比往年要更加严格。
值得一提的是,“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审批”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审批”流程在数量限制上需要“符合有关总量、结构、布局规划要求”,这可能意味着不仅版号审批更加严格,数量上也会受宏观调控的限制。
目前,办理出版国产游戏和进口游戏的办理流程一般是由申请单位提交出版物审批申报材料至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省级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许可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0个工作日内。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三)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游戏版号申请材料:
1.游戏文字及图片全部脚本;
包括:游戏总体介绍、开发运营公司介绍、NPC人物对话、物品道具名称、技能列表说明、任务文本、防沉迷设置说明、游戏内的屏蔽词库等相关文字内容;
2.游戏演示光盘 [游戏自动演示视频刻盘] 电子版本;
录制时长为10分钟左右,包含游戏登录过程、主要技能展示、游戏场景及人物动作展示等信息;
3.游戏客户端光盘 [网页游戏无须准备] 六份;
4.游戏申报所需资质材料为:
1)游戏著作权复印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研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个人享有游戏著作权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版合同、授权书,承诺书;
4)提供icp证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icp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