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6月24日消息 上海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今日发表声明,协会不具有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转型方案进行审批的权力。因此,协会从未审批、同意过任何一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业务退出/转型方案。
以下为声明全文:
协会近期接到多起投诉举报,有个别会员单位对外宣传其退出/转型方案已经过协会审批并同意。
对此,协会重申,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协会发布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导意见(试行)》仅作参照执行,协会不具有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转型方案进行审批的权力。因此,协会从未审批、同意过任何一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业务退出/转型方案。
为维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相关当事人权益,避免个别会员单位的单方不实宣传对监管部门及相关当事人造成误导,特此声明。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