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电视剧名称注册商标也是近几年随着热剧被抢注商标频发之后才逐渐兴起的,那么你知道第一部被注册商标的电视剧是什么吗?
这部剧就是当年掀起了收视热潮的《激情燃烧的岁月》。
《激情燃烧的岁月》是根据中篇小说《父亲进城》改编的一部22集英雄主义题材电视剧。这部剧讲述的是在一个伟大的年代发生的普通的故事:一个军人与一位女子矢志不渝的爱情故事。《激情燃烧的岁月》故事线索鲜明、耐人寻味,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剧。
2001年10月,《激情燃烧的岁月》在北京台热播,后来这部剧成功通过商标局的审批,成为了国内第一个电视剧商标。
2003年,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激情燃烧的岁月”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使用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 开胃酒; 烧酒; 蒸馏酒精饮料; 酒(饮料); 葡萄酒;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白兰地; 米酒; 黄酒等产品上,该商标于2005年3月21日注册成功,并于2015年3月21日进行了一次商标续展,商标有效期截至2025年3月20日。
其后陆续还有几家企业和自然人也在申请注册“激情燃烧的岁月”商标,甚至今年3月份新疆玛尔佳依食品有限公司还在注册地32类“激情燃烧的岁月”商标。
热门影视作品名称被抢注商标早已屡见不鲜,但是小编认为抢注电视剧剧名作为商标,从长远角度来看并不可行。追踪热点有利可图是现代社会的一种现状,小编并不否认部分商人正规合法地追寻热点下的附加利益。但商家若盲目跟风执意抢注,并强行以此宣传自家品牌,结果是难以预料的。注册商标应从长远利益考虑,切勿因追一时热点而盲目跟风。
而作为影视作品制作方,则要尽量做好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不管是商标还是版权,都要提早做好布局和注册,避免商标被他人抢注,陷入被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