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拉夫劳伦宣布,其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的商标侵权案件获得胜诉。这些案件的被告为上海睿发服饰有限公司、清远市华豪芝柏皮具服饰制品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均为广州爱驰皮件有限公司(“爱驰”)的主要授权商。
法院裁定,被告方未经许可使用“POLO”、“POLO BY RALPH LAUREN”及“POLO RALPH LAUREN”等商标,在行业内及中国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知名度,造成了消费者混淆,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判决支持拉夫劳伦提出的主要主张,判令案件被告向拉夫劳伦支付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约合280万美元)的赔偿金,该赔偿金额远超法定赔偿限额,成为中国商标侵权案件中获得最高赔偿的案件之一。
此外,该判决还包括了要求被告方立即停止一切侵权活动,停止使用与拉夫劳伦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停止销售带有这类商标的商品,并停止在店面招牌、店内装潢及商品包装上使用这类商标。
此案是拉夫劳伦在中国针对爱驰及其授权商侵权行为取得的重大法律胜利。在过去八年中,拉夫劳伦在中国多地法院成功提起了多起针对爱驰及其授权商的民事和行政诉讼。此次判决为拉夫劳伦在中国市场打击使用“POLO”字样销售类似商品的第三方侵权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并增强了公司保护消费者免受假冒产品误导的能力。
除了采取法律行动外,拉夫劳伦还积极采取了一系列市场营销和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正品拉夫劳伦品牌和产品的认知度。
同时,品牌还采用了创新的技术手段,使消费者能够直接验证产品真伪。2019年,拉夫劳伦推出了数字产品ID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产品真伪验证途径,并成为首家大规模应用这一技术的全球零售品牌。在中国,消费者可以使用智能手机的照相功能扫描产品标签上的数字产品ID来确认其真伪,并获取详细的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