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发布 社会共治加速控烟履约

5月17日上午,由律媒桥、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办,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的“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发布暨研讨会在京举行。控烟专家、学界代表、法律界代表、主流媒体记者汇聚一堂,共同就杭州控烟立法草案调整意见、近一年的典型控烟法律事件进行了探讨,会议各方达成了有效共识,呼吁进一步完善控烟立法,加强公众的控烟普法宣传,鼓励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控烟。

研讨会现场

5月17日上午,由律媒桥、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办,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的“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发布暨研讨会在京举行。控烟专家、学界代表、法律界代表、主流媒体记者汇聚一堂,共同就杭州控烟立法草案调整意见、近一年的典型控烟法律事件进行了探讨,会议各方达成了有效共识,呼吁进一步完善控烟立法,加强公众的控烟普法宣传,鼓励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控烟。

民主与法制记者李蒙代表主办方在会上宣布了“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其中,上海迈入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时代、“国家提高公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被写入法律、西安、杭州等地方无烟立法加速、北京市“控烟一张图”执法创新一周年、深圳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时代、首例微信广告处罚案、控烟执法政府信息公开、专家共识加速控烟履约进程、郑州医生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被诉案、公共场所无烟环境第一案等热点控烟法律事件,受到与会嘉宾的关注与讨论。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许传兴认为,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八条直接与保护人们免于二手烟危害和烟草危害的内容直接相关,都是为了在特定空间和环境完全消除吸烟和烟草烟雾,以建立100%的无烟环境。任何声称吸烟室是安全的,吸烟室可以保护人民免于二手烟危害的说法都是完全错误的,而只有完全禁烟能保护人民免受二手烟的危害。中国的无烟进展在国家层面有健康中国2030规划,这是非常重要的来自高层的政治承诺,同时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这将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具。全国控烟条例仍然在讨论之中,希望会有所进展。基于北京、上海、深圳这三个一线城市已经实现了全面无烟,希望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这个行业之中。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于秀艳认为,控烟立法比无烟立法更准确,因为一个事件是国家提高公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禁止校园青年吸烟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这个里面写的是综合的控烟措施,而不是无烟环境的措施,所以控烟立法更准确。这个草案已经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期待在下一审的时候,控烟立法,更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

谈及参与控烟工作的开展,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高级顾问许桂华感慨“在艰难中前行,但信心倍增”。许桂华曾在2009年全程参与了杭州控烟立法,谈及2018年5月初杭州市人大公布的立法草案修订稿,她和许多与会控烟专家都认为,这是一种倒退,不但推翻了2008年1月杭州市政府向全社会公开的立法草案,完全回到了2009年现行的立法,对禁烟的范围并没有改变,而且也没有达到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杨杰也点评了在无烟立法背景下的杭州立法存在的问题,他认为世界卫生组织约定,包括医疗卫生系统、学校(未成年和成年)、办公楼、室内工作场所、餐饮、酒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至少这8类场所是全面禁烟的,据此,杭州新出台的草稿并不是全面禁烟的,控烟范围没有进步,使履约成为了空话,与上位法有冲突,与健康中国理念不符,没有把健康当回事。杨杰也对杭州控烟立法问题提出了个人意见,按照杭州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方案进行,或者按照北京、上海的全面控烟方案。

王振宇代表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在会上宣读了给杭州人大常委会立法机构《关于修改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关问题的建议书》。王振宇律师表示,杭州新公布的控制吸烟条例的修改草案出现了一个非常大的倒退,保留了部分室内场所可以划分设置专用吸烟室、划吸烟区这个问题,没有实现公共场所全面无烟的目标,无法真正保护民众免受二手烟的侵害,与《世卫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八条实施准则不符;建议在修改草案中删除允许在部分室内场所划定吸烟区、设置专用吸烟室的条款,坚持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高玉莲对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建议书表示了认可,她认为这份建议书符合控烟界的集体诉求,既然修法,就不应该倒退。作为控烟组织,不仅是简单履行职责,更多的体现社会担当,为杭州出台一部真正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控烟法规继续奔走呼嚎。

控烟立法、无烟执法、全面禁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会上专家们共同研讨了“社会普法与社会共治”。北京市“控烟一张图”创新执法成功入选“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了北京控烟的成功经验。他表示,北京控烟贯彻了社会共治的理念,从三年前开始,我们动员了社会志愿者参与到控烟执法的辅助过程中。我们和卫生监督部门密切配合,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开发“控烟一张图”系统,方便市民投诉举报。一方面我们有15000名控烟自愿者,另一方面我们又有全市一千多万二手烟的危害者,他们都是我们这个控烟一张图可以参与进来的。我们当时感觉到压力挺大,光看到北京有400多万烟民,实际上更应该看到不吸烟的人更多,他们是我们完全可以利用的力量。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主任段佳丽认为北京市的“控烟一张图”利用自媒体和新媒体技术,弥补了疾控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做不到的地方,是社会的一个重要进步。此外,37家社会组织呼唤不留例外和漏洞的全国无烟立法能够入选“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也说明社会共治和专家共识加速控烟履约进程。

研讨会现场,嘉宾发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主任姜垣认为一个国家控烟真正取得胜利,一定是医疗、法律、媒体、非政府组织共同介入推动的结果。现在中国法律人开始能够支持控烟,每年评选年度控烟法律事件,这会大大推动中国全面控烟取得胜利。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培训部主任李金奎表示,去年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没有列入国家的立法计划,控烟形势非常严峻。推动我国控烟立法的出台,需要联合各方力量。我们就联合37家机构发布了一个加速中国控烟履约的专家共识,一共提出4项共识和我国控烟形势的9大挑战,得到了社会上的强烈的反响,30多家主流媒体对这个共识进行了报道,并且也列入了2017年媒体关注的公共卫生十大新闻热点,同时也入选了“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副书记王本进从执法角度谈了对控烟的看法。他认为在场所里面设置吸烟区,会增加执法难度,禁烟必须做到全覆盖。控烟一定要社会共治,场所的主体责任履行,单位的主体责任履行,个人的守法意识,还有行业的监督管理都需要加强。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医师吴淑艳从执法管理角度发表观点,每年持续两次的暗访,发现问题一直没有松懈过,将控烟作为常规性的工作积极推进。

会议的最后一个环节,与会专家对入选“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的两个典型案例进行了讨论。

民主与法制记者李蒙认为,每年都有几个典型的有关控烟的司法案例,能够得到媒体的关注,引起舆论的共鸣,这样对推动控烟事业意义是很大的。比方说2017年度的“郑州医生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被诉案”、“李某诉哈尔滨铁路局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两个案例,就引起了全社会对控烟问题的高度的关注,如果每年都有这样的案例,对控烟事业的发展可以起到其他方式难以起到的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许传兴认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舆论都是关于保护吸烟者的权利,而现在是时候把舆论转向为保护不吸烟者的权利。我们非常支持律师全力参与到公众、公共卫生以及控烟的工作之中。控烟立法是赋予每个人发声的权利,明确赋予你告诉吸烟者在禁烟场所应该停止吸烟的法律权利,而且控烟权利保护,我们每个人有保护我们免受二手烟危害的权利。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认为通过这些案件,最终通过的都是制度上的改进,最关键的就是要通过控烟条例全面禁止公共场所吸烟,这就是我们的目标。诉讼是一种力量,通过一种具体诉讼的案件,能够唤起社会关注,推动立法解决。

“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简介: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3月13日,历时三个月时间,经过网络投票及专家评选,产生了“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其中有控烟立法事件,也有执法、司法事件,还涉及公众参与。

评选结果:

1、上海迈入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时代:新《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开始施行

2、“阻止民族道德滑坡之判”:郑州医生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被诉案

3、“公共场所无烟环境第一案”:李某诉哈尔滨铁路局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

4、首例微信广告处罚案:“万宝路”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烟草广告被罚100万元

5、控烟执法政府信息公开:《你有控吗?中国‘无烟城市’控烟执法信息与排名》发布

6、“国家提高公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被写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

7、地方无烟立法加速:西安、杭州无烟立法值得期待

8、社会共治:北京市“控烟一张图”执法创新一周年

9、深圳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时代:开展控烟督察“车轮战”

10、专家共识加速控烟履约进程:37家社会组织呼唤不留例外和漏洞的全国无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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