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健康频道消息(通讯员王叶 姜文斌)根据哈尔滨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特殊慢性病相关文件的规定,近期将启动2019年特殊慢性病复检工作。哈尔滨市第四医院是定点复检单位之一,我们将以专业精湛的技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迎接广大患者的到来。
复检对象
本次特殊慢性病复检对象是2007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5年和2017年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其中,70周岁(1949年10月1日之前出生)以上的慢性病患者,自今年起免于参加复检。
复检病种有哪些
1.高血压病合并症
2.脑血管意外(外伤性脑出血除外)
3.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4.糖尿病合并症
5.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
6.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7.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症
8.重症肌无力
9.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0.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
11.房颤
12.扩张型心肌病.
复检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与本人病情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专用章)或门诊病历及其它相关医学辅助检查材料。
复检时间
6月21日至6月28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
复检地点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是定点复检单位之一。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六道街40号哈尔滨市第四医院门诊部外科楼一楼
收费标准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黑价联字〔2004〕120号),每复检病种由指定的复检医院按规定收取复检费30元。
您还想知道的——复检流程
1.录入
工作人员通过特殊慢性病复检程序对社会保障卡进行读取识别,对符合复检要求的打印《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复检表》及复检通知单。
2.审验
工作人员对复检患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验,核对证件,粘贴照片,建立复检档案。
3.交费
已建立复检档案的患者需缴纳相应的复检鉴定费用。
4.鉴定
工作人员根据患者的复检病种引导至相应科系,由鉴定专家依据诊断标准,结合患者病情及鉴定档案进行现场鉴定。
5.查询
7月10日-17日,患者可通过复检医院、12333咨询热线、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等方式查询复检结果。
温馨提示
为优化复检工作流程、缩短群众复检时间,我院在门诊部外科楼楼外停车场至楼内一楼大厅分别设立了患者等候区、咨询复印处、录入收款处、特殊慢性病专家鉴定区;在醒目位置悬挂了“特殊慢性病复检须知”、“特殊慢性病复检流程”等宣传板;设立便民台,设置无障碍通道,配备急救药品、轮椅和平车;根据环节需要设立引导员、保安人员及工作人员。除按病种分设等候区外,病历审核、录入、缴费、专家鉴定等流程均在一个区域内完成,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咨询电话:
哈市第四医院医保办:0451-88029808、0451-8802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