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的规定,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有关用人单位和个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附件:6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
2020年4月2日6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
1.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571797607H
法定代表人:蔡连刚
项目负责人:周辉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慈湖乡林里村
违法事实:2019年11月8日,郑州市郑东新区人事劳动局接到投诉,称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郑东新区朝阳路如意东路某项目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68人工资69.9908万元。2019年12月25日,郑州市郑东新区人事劳动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该单位拒不履行。
处理情况:2020年1月22日,郑州市郑东新区人事劳动局依法以该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2.河南超级犀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二七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河南超级犀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二七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45H8MG4D
负责人:魏宇峰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德润海悦华府1号楼负1层。
违法事实:2019年12月3日,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河南超级犀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二七分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13人工资15.6082万元。2019年12月11日,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该单位拒不履行,负责人逃匿。
处理情况:2020年1月22日,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以该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3.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1412195919
法定代表人:钱春余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新区舜天路
违法事实:2019年6月10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业龙城项目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蒋某等12人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工资90.2万元。
处理情况:2019年9月2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单位支付12人工资90.2万元。该单位拒不履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将其违法行为在局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信用洛阳网站予以公示。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洛阳永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洛阳永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086287283A
法定代表人:苏光杰
住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28号新世纪广场2幢1-2017
违法事实:2019年1月18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洛阳永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承建的孟津县某部综合保修车间工程拖欠27人工资26.3万元,2019年2月2日、2019年4月30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两次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该单位仍拖欠12.5万元拒不支付,负责人逃匿。
处理情况:2019年7月18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罚款1.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支付工资12.5万元及加付赔偿金7.5万元行政处理决定。该单位拒不履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将其违法行为在局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信用洛阳网站予以公示。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周口市磊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周口市磊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MA47D62C9F
法定代表人:蔡石磊
住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与周口大道交叉口康下楼兴旺塔西100米
违法事实:2020年1月,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投诉,称周口市磊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承包周口泰和家园项目部分劳务,涉嫌拖欠7个班组54名工人工资146万元。1月19日,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该单位12人工资42.8668万元拒不支付。
处理情况:2020年1月22日,依法以该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6.新乡市厚德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新乡市厚德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11796799451K
法定代表人:张宗
住所:新乡市牧野区中原路179号
违法事实:2019年5月29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新乡市厚德劳务有限公司在承建河南隆祥药业健康管理中心与康复中心人防地下室项目中拖欠工资。经查,新乡市厚德劳务有限公司拖欠91人工资164.1万元。5月31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该单位拒不履行。
处理情况:2019年7月31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新乡市厚德劳务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1.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支付工资164.1万元及加付赔偿金82.05万元行政处理决定。2020年3月23日,经催告,该单位仍不履行。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原标题:@劳动者:因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列入“黑名单”,警惕这些用人单位和个人!
来源:大河报客户端
编辑:霍棠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