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6月9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郐艳丽做客我院自然资源大讲堂,带来学术讲座《乡村规划许可研究》。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水乡管委会等部门领导、业务科室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讲座中,郐艳丽教授围绕乡村管理为什么、乡村管理管什么、乡村许可如何管三个方面,结合国内外的大量案例进行了深刻而细致的讲解。
她强调,现有乡村空间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城乡规划管理制度、村民自治制度、土地产权制度、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以及自然资源要素管制制度。而既有管理侧重部门单项制度,存在空间治理目标冲突、空间治理规则冲突、政策短期部门矛盾、空间管理事权冲突、要素转用程序复杂、权利补偿机制缺失、监督监察体系滞后等问题,从而导致乡村管理制度性缺失和制度性失效,而村民自治权利因受到传统城乡规划管理权利结构的制约而无法得到落实。在学习借鉴大量的实践案例基础上,她提出乡村管理伦理的三个核心:从城乡居民生活等值化角度投放建设用地和公共资源;从乡村资源资产增值性角度评判许可的合理性;从乡村格局调整科学性角度进行许可管理。
互动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就东莞市规划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郐艳丽教授也给出了许多发人深思的建议与想法,在思想火花的强烈碰撞下,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主讲简介】
郐艳丽,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城市规划与管理系系主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风景环境专业委员会委员。近年来主持各类项目30 余项,多项成果获得华夏奖。发表文章近百篇,出版《乡村管理走向乡村治理》、《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原理》、《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研究》、《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发展指引》、《城市总体规划原理》、《中国城乡规划违法违规研究》、《农村住区规划技术培训教程》、《东北地区城市空间形态研究》、《从感性走向理性——城乡规划空间和管理视角下的文学作品解读》等十余部专著和教材。
来源:东莞规划院
编辑:梁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