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星Tangmo溺亡案宣判 两名被告被判有罪

5月10日,据泰媒报道,地方法院岁泰星Tangmo溺亡案做出了判决,第一被告Robort被判处2年9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并罚款6万4千泰铢,第二被告Por被判处2年2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并罚款5万4千泰铢。

判决结果公布后,Tangmo母亲和两位被告一起牵手走出法庭,Tangmo母亲表示满意判决结果,认为正义得到了伸张,并称两位被告是她的好孩子,一直以来都很照顾她。两位被告则表示感谢Tangmo母亲的爱和宽恕,他们接受法庭的判决,未来会继续照顾Tangmo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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