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查获古钱币45枚

新华社长沙11月6日电(记者张玉洁、刘佑民)记者6日从长沙海关获悉,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此前在旅检出境渠道查获的45枚疑似古钱币,经文物机构鉴定,为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后续处置部门处理。

据介绍,长沙黄花机场海关近日在对出境旅客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发现一个托运行李的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经开箱检查,发现一本古钱币收藏册,内有疑似古钱币45枚。经鉴定,上述古钱币分别为秦半两钱、西汉五铢钱、唐“开元通宝”、宋“皇宋通宝”等,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负责此次鉴定的湖南博物院文物征集与鉴定中心副主任刘路告诉记者,经鉴定,此次查获的45枚古钱币均为真品。这些钱币跨越多个朝代,被组合在一起可能用作赠与或买卖。

刘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将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一般文物与珍贵文物在历史价值、存世量等方面有一定差别。此次海关查获的古钱币存世量较大,也不具有特别的历史价值,属于一般文物。

“但文物进出境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文物同样是禁止私自带出国境的,特别像本次查获的清代以前的古钱币,在未报关的情况下擅自带出境属于违法行为。”刘路说。

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关长杨晓勇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杨晓勇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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