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规范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财联社2月18日电,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提到,承运货物车辆及空载货运车辆,应通过货运通道(常规货物通道、便捷进出区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未经海关同意,车辆或人员不得携带货物通过非货运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根据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的风险水平,对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实施卡口检查。卡口检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检查场地实施,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上述场地实施检查的,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到具备条件的指定地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