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房产石家庄站
2022年对于房地开发商来说,是艰难的一年,用某知名地产公司领导的一句话概括,房地产市场“黑铁时代已经到来,只能背水一战,要么生,要么死“。也是这一年,从需求端到供给端,从中央到地方,利好政策同样层层加码,期待能激发市场活力,救楼市于水火。
凤凰网房产盘点了2022年楼市重大讯息,带您预判2023年房地产风向。
房企相关政策
1月份:石家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石家庄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要求预售资金监管要实行差异化监管,根据房地产开发产企业信用信息记录,信誉度越高重点监管资金比例额度越低。
这一举措是石家庄预防“烂尾楼”出现的一大利器,有利于预售资金监管的规范性,该新政落地后,有利于确保房企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有序平稳运营和预售房源的按期、保质、保量交付,提升房企整体的完工率和实际交付率,维护购房者利益。
2月份:石家庄推行"交地即交证"3月1日起实施
石家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推行“交地即交证”的工作方案》通知,方案自2022年3月1日实施。“交地即交证”是指对宗地上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无查封、无抵押的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划拨)价款,依法纳税完毕,在土地交付的当天,用地单位申请且复核登记条件的前提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办理不动产登记、向用地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地即交证’政策的推出,为房企节省了时间降低成本,为项目开工奠定了良好基础,加快整个项目的建设周期。
7月份:银保监会积极推进“保交楼”
7月14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最近关注到个别房企楼盘出现延期交付情况,这件事的关键在于“保交楼”,对此银保监会高度重视。下一步工作中,银保监会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参与风险处置,加强与住建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协同,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相关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8月份:石家庄市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石家庄印发《石家庄市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工作方案》,其中规定,开发企业在约定交房日60个工作日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项目的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后应在约定交房日40个工作日前与业主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符合办证条件的项目,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工作目标。
在烂尾楼、断供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的到来无疑是受到购房者追捧的。
8月份:石家庄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工作
2022年8月24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收回范围主要包括属于闲置土地且符合依法收回条件的;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或土地使用期限届满,符合依法收回条件的。
9月份:石家庄主城四区新出让商品房用地不再配建保障房
9月23日石家庄发布了《关于调整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范围内新出让的商品房项目用地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国家和省下达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由市城发投集团组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专营公司采取集中建设的方式完成。
10月份:石家庄新建住宅小区首次整体供热采暖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10月10日,《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此次修订,主要对广大群众关心的供热管理和服务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关于建筑物首次整体供热,第三十八条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首次整体供热的采暖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小区整体用热面积统一向供热单位交纳,建设单位、供热单位、物业服务人均不得向热用户另行收取等。
10月份:石家庄支持商业商务用地建设租赁性住房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财政局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商业商务用地建设租赁型房屋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加快推进石家庄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进一步支持商业商务用地建设租赁型房屋,有效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房源供给。通知规定石家庄市域范围内商业商务用地可整栋新建租赁型房屋,在建商业商务建筑也可转化为租赁型房屋。
11月份:河北省发布住宅全装修技术标准
11月30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住宅全装修技术标准(修订)》 (以下简称《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行住宅全装修将有效避免二次装修带来的资源浪费、安全隐患、噪声扰民、环境污染等问题。《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新建、改建、扩建星级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能耗建筑的住宅全装修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材料部品及设备、施工、验收等7个部分。
“三箭”齐发
2022年,对房企融资端的支持政策不断出台。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机构均发布政策,在信贷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方面予以房企支持。
第一支箭,信贷,从“保交楼”免息再贷款到万亿授信额度,支持项目和房企信贷融资。
第二支箭,债券,支持民营房企债务融资,由国家队出场增信,额度2500亿元。
第三支箭,股权,房企股权融资时隔6年后再次放开,助力优质房企改善融资和资产负债表。
宏观政策
央行: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刚性住房等需求
5月人民银行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强调,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及时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国常会: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7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除个别地区外,限购地区要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打通二手车流通堵点;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财政部: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
财政部于近日印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其中指出,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进一步规范地方事业单位债务管控,建立严格的举债审批制度,禁止新增各类隐性债务,切实防范事业单位债务风险。
银保监会:支持优质房企通过保函置换预售资金
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通知》指出,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
三次下调LPR
2022年,央行三次下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月20日,1年期LPR为3.7%,下调10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4.6%,下调5个基点。5月20日,1年期LPR维持3.70%不变,5年期以上LPR下调15个基点至4.45%。8月22日,1年期LPR为3.65%,下调5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4.3%,下调15个基点。
金融十六条
1 1月,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涵盖了6大方面内容,涉及房地产开发贷、个人贷款、存量融资展期、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保交楼专项借款、保护个人征信、延长贷款集中制、住房租赁金融等共计16条措施。
购房者相关政策
人才新政:
3月份:石家庄出台18条人才新政
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新到石家庄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补贴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3万元。就业安家补贴与人才绿卡(B卡)政策不重复享受。
6月份:非全日制研究生被纳入就业安家补贴范围
6月8日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将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纳入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范围的通知》,《通知》显示,为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就业,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留住更多人才在石家庄创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将“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纳入我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范围,按照《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等5项奖补实施细则》中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申领补贴条件、标准及程序享受补贴政策。
7月份:石家庄博士购房补贴 30万,硕士购房补贴10万
7月12日,“石家庄发布”发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涉及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七条。文件提出,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对引进的人才,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条件的,持卡人到石家庄市工作或创业之日起5年内,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毕业生可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30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近年来,石家庄不断推出吸引人才的利好政策,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努力没有白费,2022年年底石家庄入选2022中国年度最佳引才城市。
房贷利率:
4月石家庄公积金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石家庄公积金政策调整,首套购房最高可贷80万,被动房最高可贷100万。适用范围为石家庄市主城五区,不包含新三区等区域。
6月石家庄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出台 买房可提取公积金
6月28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受新冠肺炎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职工及其配偶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2000元。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新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可按规定每年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9月份:石家庄公积金购房一人购房全家帮 二套房首付可30%
自2022年10月1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其父母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职工配偶为房产共有人的,配偶父母也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共同还款人最多为2人。符合我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人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30%。在我市其他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石家庄下调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
2022年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城市的要求是: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10月14日,石家庄多家银行开始执行首套房贷利率将从4.1%下降至3.8的政策。
石家庄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税费减免:
2023年底前居民换购住房可享个税退税优惠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居住权:
石家庄居住权登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4月15日市局确权登记局起草的《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本办法规定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为目的,以书面合同方式、遗嘱方式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方式设立、确认的,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维修基金:
石家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新规出台
石家庄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推动已售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络备案时,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预测面积代为足额缴纳维修基金,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依据楼盘表以套为单位开具票据,开发建设单位在购房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出具对应票据向购房者收回代交维修资金。已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房屋,购房人未缴存维修资金的,市房产交易中心暂停办理打印补充协议,现房合同备案书和首次转移交易等手续。
二手房交易:
石家庄启用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
12月17日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了《关于支持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办理交易登记》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2年12月19日起,石家庄启用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
城市建设城市更新
3月份:加快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 确保两年内回迁完毕
3月22日上午,市委书记张超超在调研检查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时强调,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确保两年内回迁完毕。
4月份:新建社区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
《石家庄市全民健身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调:在组织编制居民住宅区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预留体育设施建设空间。新建居住社区内应当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具备条件的城市街区内应当配建一片标准足球场地设施。住宅项目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时,应当将征求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后的规划条件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移交等内容,作为土地使用条件予以公布,纳入招拍挂交易文件。新建居民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禁止挪用或者侵占。
4月份:《石家庄市城市更新重点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到2024年6月底,基本完成综合更新片区、老旧厂区、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城市更新重点任务。
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加速推进:石煤机厂区地块城市更新、高铁片区、太平河拥河发展示范区、环中央绿色体育公园活力街区
强力推进六大城市综合更新片区建设:高铁片区、中央商务区、太平河拥河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北站片区改造、留营特色商贸区、自强路金融区(金世界—自强路—南花园区域)。
强力推进老旧厂区更新:打造石煤机厂区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实施石钢、焦化厂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实施华药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实施棉一棉二老旧厂区更新改造
旧改棚改齐头并进:2022年完成对956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加快推进11个1975年以前危旧住房更新试点建设
助推老旧街区华丽蝶变:
开展民族路国家级商业步行街提档升级(2022年年底前基本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提升自强路金融街形象品位(2022年12月底完工),对塔谈国际休闲娱乐街区进行改造升级(2022年12月底完工),建设环中央绿色体育公园活力街区(2022年12月底完工),建设汇新路北国特色商业街区(2023年6月底前实现开业),建设太平河滨水潮玩街区(2024年年底前完成),打造和平东路(棉一至华药段)工业记忆街区(2024年9月底前完成),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0条街道打造精品街道(2022年11月底完工)
高品质改造城中村项目
(一)加快实施9个高品质城中村改造试点项目。分别为新华区前太保、高柱,长安区店上(在建成区外)、西庄屯,裕华区东京北、方村,桥西区宫家庄、十里尹村、西简良。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今年5月中旬全部完成旧村拆除,一期回迁安置区2023年底前全部竣工,全部工程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启动尚未拆迁、进展较慢的13个村改造。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外的长安区西塔口、南杨庄2个村,待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后加快实施。剩余11个村(长安区吴家营、白佛、柳辛庄,桥西区振三街、西王、西岗头、南郭、城角庄、北杜、西三教,高新区北庄),2024年9月底前回迁楼交付使用。
(三)启动实施彭村、东三教2个完成不彻底村改造。按照计划,项目将于年内完成拆除并开工,2024年9月底前完成。
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发布
规划到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1200万人,城市定位: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重要一级,拥有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创新兴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乡统筹示范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构建:“一主、四辅、两带”的城市空间结构。
石家庄暂停D级危房交易
5月17日石家庄发布了关于暂停办理D级危房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近期,石家庄正在进行D级危房排查治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市政府同意,从即日起(5月17日)暂停D级危房的买卖、赠与、租赁等手续办理。经采取治理措施,并由辖区政府组织验收解除危险后方可恢复交易。
河北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城区一律不得再新建自建房
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坚决整治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动将从5月中旬持续到8月下旬。在整治存量隐患的同时严控增量,城区一律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且要有专业机构指导;农村自建房确需搞经营的,须根据用途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批。
石家庄城市建筑风貌管控 住宅鼓励“塔板结合”形式
5月31日,石家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风貌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重点围绕对城市建筑风貌影响显著的九个方面,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促进城市建筑风貌提档升级。通知要求,严禁大面积高层建筑“一般高”。建筑量达到8-15栋(含)的高层住宅解放,应成组成团划分两个高度梯度,大于15栋的应划分为2-3个高度梯度差,每个高度梯度差不应小于较高建筑的1/5,。平行于城市主要道路和大型开敞空间的36米以上高层建筑连续等高不得超过2栋。住宅布局应采用“塔板结合”等方式,彰显建筑组群的丰富性,对高度在21-36米内的住宅,一般地段可放宽至70米。沿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未贴临城市绿带的项目,应设置转角绿地或开敞空间,退让增加值不宜小于相应规定的30%。新建建筑应以“米白”、“暖灰”、“浅驼”等主色调为主。商务办公、酒店等公共建筑应丰富建筑形体塑造,避免“火柴盒”式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应优先采用干挂幕墙体系,住宅建筑鼓励采用幕墙体系和高档仿石、仿金属材质。还要注意建筑顶部设计,避免单一的平顶形式等。
石家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凤凰网房产从石家庄住建局获悉,《石家庄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细则》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具备的5个条件,资金筹备方面,电梯的价值和使用维护费由业主共同承担。对于主城区、新三区、正定、井陉矿区和循环化工园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取得相关手续投入使用的,可以每部电梯补助7万。
石家庄高质量推进“6 2 2”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建设
6即高铁片区,太平河片区,龙泉湖片区,留营片区,和平东路片区,东南三环片区6大城市更新片区;两个2分别为北三环市政化改造、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两个市政工程;9个城中村改造和1975年以前危旧住房改造2个试点。
2022年楼市销售下行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针对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应出尽出”,多项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密集快速落地,为行业带来一线曙光。而下调利率,增加补贴、降低购房首付比例等购房利好,都已经基本见底。同时新冠肺炎也将降级为“乙类乙管”,经济复苏势头初现。
在“房住不炒”的大方针下,2023年,是否能够全面落实三支利箭“债券、信贷、股权”政策,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保主体、保项目、保完工目标,购房者能否重拾信心,一切都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