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禁用田螺等高风险水产品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爱琴)目前,我省大部分学校已经复学,昨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学校食堂不采购、供应禁用食材、食品,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学校食堂要牢记禁用食材、食品,不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牲畜甲状腺、肾上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组织、器官、脏器;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死的甲鱼或黄鳝等高风险水产品;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非本食堂加工的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工业用盐或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亚硝酸盐,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合成着色剂以及吉士粉。

学校食堂禁止供应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供应的食品;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省市场监管局还提醒,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学校师生也应尽量少去或不去校园周边用餐或购买零食。

编辑:刘丽雅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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