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爱车更加酷炫,车主乐某在前车头安装了两盏LED“红蓝爆闪灯”,没想到上路后就被群众举报。9月12日,湖北襄阳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了一起私家车安装红蓝爆闪灯具上路的违法行为。
11日下午,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接到群众投诉称:石花街上有一辆黑色小轿车,不是警车,但前车头安装了警灯,灯光十分明亮。
接到群众投诉后,民警立即着手调查。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车辆信息,民警通过缉查布控平台根据卡口监控记录,果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车头前方安装着警车车灯的红蓝色灯具。随后,民警联系上车主乐某,并通知其将车开到石花交警二中队接受处理。
LED“红蓝爆闪灯”
经查,该车头两个大灯旁边分别安装了LED红蓝爆闪灯,车主乐某交代,自己认为改装车灯不仅非常炫酷,还可以“以暴制暴”,与对向使用滥用远光灯的车辆对抗。但安装爆闪灯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容易引起更大的冲突,不合规不合法,甚至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驾驶人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在得知此举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后,乐某在民警的帮助下当场拆除了加装的灯光装置,使其恢复原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