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蔺雨葳)近日,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快时尚品牌ZARA关联公司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被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126.4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经销的牛仔百慕大式短裤等两款产品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这两款产品货值共计人民币 4563.20元,获利人民币611.93元。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没收其违法所得611.93元,罚款9126.4元。
此前,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以及ZARA另外一家关联公司爱特思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曾多次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等问题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