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由北京市体育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修订完成的《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为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示范文本拟规定,办理健身卡后可以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内未开卡使用,消费者可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商家要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16日,由北京市体育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修订完成的《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为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示范文本拟规定,办理健身卡后可以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内未开卡使用,消费者可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商家要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