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再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约1853万元

6月11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罗永浩再成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粤0304执22626号,执行标的18533340元,执行法院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相关案件涉及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罗永浩质押合同纠纷。

据了解,2019年1月31日,该案件原告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债务处置协议》,后者在该协议中确认其欠原告各项合作债务共计18552047.67元,双方同意罗永浩以其持有的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上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即32.9429亿)为计算基数,为原告提供与剩余债务价值相等的股权质押担保。如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到期未根据协议偿还剩余债务,原告方有权行使质权。

经一审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了以下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在法院下达这份民事裁判书的同一个月,罗永浩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约1458万元。

同一个月,罗永浩还在社交媒体发布了一篇关于锤子科技当时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文章,但具体是否指代的同一事件,还并不清楚。

作者:拾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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