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19日10时许,哈尔滨市宾县交警大队常安中队的民警在国道G0221宾县三宝路口执勤时,“截获”了一台黑色捷达轿车。
该车的驾驶人张某某未取得驾驶证,于是民警将该车暂扣,并将驾驶人张某某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民警调查发现,35岁的张某某驾驶的这辆车为2012年黑色捷达轿车,检验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属于超期未检车。且该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再一查,发现该车辆竟然有85条违法记录,按照相关规定应罚款8750元,驾驶证记分206分。
据交警部门介绍,这些交通违法从2017年开始就没有处理。违法地点多集中在哈市、宾县、木兰、巴彦等地。交通违法行为以闯红灯、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交通标线行车、超速等居多。
张某某说,他在一工地打工,这台车是朋友借给他开的,他也不清楚这台车涉及如此多的交通违法。交警部门表示,驾驶人在使用他人车辆时,有义务核实车辆保险、检车等相关情况。
目前,张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因车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扣留机动车,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因未按时检验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元。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杨雅琳(EN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