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部分西方人拒绝吃野味?

尽管新冠肺炎的疫情源头并未完全确定,可能是蝙蝠,也可能是穿山甲,但是科学界的主流共识是来自于野生动物。也就是说,17年前的非典之痛,没有挡住中国人猎食野味的脚步,所以我们又遭遇了一次“口舌之祸”。

对于禁食野味、保护野生动物的高涨呼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前阵子也表示,今年拟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从艾滋病、非典、埃博拉到此刻的新冠肺炎,野生动物的“报复”,无一不是冒犯自然的恶果。

在吃野味这件事上,东西方差异很大。

西方人大多对野味不感冒,究其历史原因,应是和宗教的约束有很大关系。

虽然《圣经(旧约)》在《创世纪》里说了“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但实际上,《圣经》又对食物,特别肉食来源做了严格规定,比如“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这就是说两栖、爬行动物(蛙、娃娃鱼)都是不能吃的;“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这样一来,吃甲鱼、螃蟹上帝也不赞成。

所以,不难想象当年马可·波罗、利玛窦等人来到中国时,发现中国街市上蛇蛙俱在是多么诧异和惊恐。

近现代以来,有赖于日渐完善的治理体系和公民对环境保护的普遍共识,西方很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建立专门机构等方式对自然环境和野生动物进行保护。

英国某学者就在一部名为《乡村法》的著作中写道,“我们对于乡村所拥有的丰富多彩的植物和动物的乐趣的重要性几乎无需强调”。

与曾经传统的宗教观念不同,这种基于环保意识和人性伦理所建立的保护理念,可以看做是现代西方对于世界与人、自然与人整体认知的一种体现。

从立法保护来看,西方国家很多做法值得借鉴。1822年,爱尔兰政治家马丁说服当时英国的下议院,通过了禁止残酷对待大型家畜的《马丁法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针对动物福利保护而制定的法律。

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于1911年颁布,之后又陆续出台多部专项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狗的繁殖法案、家畜运输法案等,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得非常细致。

美国纽约早在1866年就成立了禁止虐待动物协会,并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之后于1966年通过的《动物福利法案》,被誉为美国保护动物法律中的“宪法”。

法案从研究机构应该如何对待动物,到州和地方的动物收容所应该如何组织管理,从运输动物时的注意事项到如何处理被盗动物等,都有细致的规定。

虽然有狩猎的传统,但是俄罗斯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也毫不手软,其《民法典》第231条规定,动物是物权的客体,并不意味着有权利的人能随心所欲地支配和役使动物,而应受到合理限制。

此外,加拿大、意大利、德国、法国等国家对动物福利也非常重视,其动物保护法律也各具特色。

再看中国。其实中国古代有很多保护野生动物的做法。早在几千年前的五帝时代,就有管理山泽鸟兽的官员,称之为“虞”。大禹治水时,舜帝同时派益为“虞”。益可以看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环保官员。

明清时期,也有部分统治者身体力行,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遗憾的是,很多好的法令与做法因朝代更迭、君王好恶而无法延续,朝野与普通百姓也无法就保护环境达成广泛共识。所幸,那时人口人力皆有限,基本能维持生杀的平衡数。

按理说,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崇尚天人合一,既敬畏自然,又懂得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应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

但也可能正是因为农业体系过于发达,中国人在改造世界这件事上有足够自信,凿山开路、修堤筑坝尚且不在话下,况且烹饪区区小兽。所以,烹饪技术的发达激发了中国人探索林野的好奇心。

秦汉时代捕猎图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迫于生存需要,只要无毒、能捉、能果腹,自然吃的有滋有味。加之在等级制度合理化的文化语境下,物以稀为贵的价值被王公贵族们充分挖掘出来,对野味珍馐的享用也成为身份的象征,自然有人争相捕杀。

总之,在自然条件、生存需要、文化习惯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吃野味也就在很多地方也就变成了一种风俗习惯。

但是,传统并不能成为借口,该剔除改正的,一定要痛下决心。在科学知识普及和物产富足的前提下,吃野味对于当代中国人不再是满足生存需求,而更多是满足口舌之欲与畸形心态。

滥杀滥食野味背后更大的促动力也就蜕变成猎奇心理作祟下的商业利益追寻。自古以来,中国人自觉禁食野味多半是因为文化赋予了动物不同的象征寓意,不敢吃是“恐惧报应”。

本世纪的两次重大疫情,让我们对果子狸、穿山甲、蝙蝠等野生动物心生恐惧,这可能也会成为我们管住嘴,从此远离野生动物的主要心理动因。

但是,这种因利益受损而采取的断然措施,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如果公众普遍缺乏理解人类与大自然共生关系、爱惜自然资源和保护大自然的“大义观”,再多的法律也会沦为一纸空文。

当务之急是建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正义伦理,也就是让每个人都明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义理所在。

禁止猎杀和捕食野生动物所指向的向度依然和人有紧密的关系,或者说落脚点始终是人。

杀生与人类社会所提倡的文明与怜悯不符。动物非物,既然有生命,就应当获得区别于一般物的待遇与身份,不应因为其物种差异和高低而遭受歧视与虐待。

另一方面,大自然也是一套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大自然本身的平衡,应是人类的基本利益追寻。

如果野味曾说明人类的贫瘠与贪婪,那么它应随历史消失才是。因为我们早已进入文明时代。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伤痛和损失,也在考验我们举国意志与治理能力。

疫情终究会过去,但是人类的未来还很长,自然与人依旧无法分割。

面对灾难,唯有痛定思痛,才能汲取重生的力量,避免下一场灾难的发生!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